洞头: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19-11-1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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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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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温州市洞头区政府和区财政局根据审计建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

今年,温州市洞头区审计局在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租金管理中存在权属不清,管理混乱的现象。另外,2015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各单位移交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产,未办理固定资产权属变更登记。为此,审计建议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各相关部门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积极整改。区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规范固定资产出租、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办公用房处置利用等事项。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在“资产云”系统中,明确资产出租审批、备案管理、资金收取等过程,强化管理职责,调整管理权限,严格办公用房管理。乡镇街道、直属单位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与考核挂钩,按照《温州市洞头区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通过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果应用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计划到2021年,在全区基本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通过行动计划任务责任分解表将责任落实至具体业务科室及单位,切实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作用。(苏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