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大病保险向困难人员倾斜这项好政策惠及13.8万人

发布时间:2019-12-3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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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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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丽水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在全市推出“贫困人口大病保障水平提升行动”,采取大病保险向困难人员倾斜、取消建档立卡人员的大病保险支付封顶线等措施,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惠及全市13.8万名困难人员。

2018年,丽水市审计局对市本级、龙泉市、庆元县、松阳县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该市存在贫困人口大病保障水平不高、低保低边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获得补助、低保低边及特困对象未获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审批不及时和医疗救助资金封顶线设置不合规等问题。对此,丽水市审计局撰写了《我市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能力有待于提升》《审计反映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亟待规范》等5篇审计专报,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了相关问题,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丽水市委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能力提升问题列入该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扶贫、民生领域集中整治项目,该市医保局与市财政局为整治项目的具体责任单位。两家单位通过积极对接,认真研究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员倾斜的政策要求,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调整政策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由2万元降到1万元;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由60%提高到65%;取消建档立卡人员的大病保险支付封顶线。同时,通过统筹医保经办资源和优化医保结算系统,还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一窗受理、一站结算、一次办结,不再需要困难人员跑腿填单。

据了解,此次政策倾斜受益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该政策执行后,全市约有13.8万名困难人员受益。(胡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