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审计十大事件

发布时间:2019-02-13 11: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信息来源:

分享:

1.确立新时代浙江审计工作总体思路。省审计厅党组根据新时代审计工作的定位和职责使命,深刻把握浙江当前所处的历史方位,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围绕审计机关“该干什么又能干什么”,系统谋划新时代全省审计工作,提出“走好一条路子、提升两个站位、构建三个平台、深化四个创新、强化五大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强调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提出的“三个立”要求,提升审计监督的政治站位和工作站位,构建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大格局、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三个平台,确保全省审计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围绕省政府提出的“两强三提高”要求,实施“六大行动计划”,即改革促审、创新优审、质量立审、成果兴审、清廉审计、人才强审,切实加强审计业务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创新实施“三个审计季”,即:1至5月财政审计季、6至9月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季、10至12月其他审计季。

2.胡泽君审计长赴基层联系点义乌市审计局开展调研。义乌市审计局是胡泽君审计长的基层联系点。2018年7月27日,胡泽君审计长赴义乌市审计局开展调研。调研期间,胡泽君审计长主持召开三个座谈会,分别与省审计厅、金华市审计局、义乌市审计局干部职工进行座谈,并与义乌市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个谈心谈话。胡泽君审计长充分肯定浙江审计工作,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激励审计干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本职工作。胡泽君审计长亲力亲为、率先垂范、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我省审计工作,不仅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做好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而且对于全省审计干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更是一种示范。

3.全面推进清廉审计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精神,出台《关于全省审计机关推进清廉审计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以清廉审计促进清廉浙江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办公厅专门印发文件,对清廉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省纪委将我厅《实施意见》刊发各部门参考。车俊、任振鹤、陈金彪等省领导对该项做法予以肯定。厅机关党委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建立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的做法荣获全省机关党建工作十佳优秀品牌。

4.审计质量、审计价值提升取得新突破。2018年,厅本级审计报告、审计专报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192篇次(同比增长11.6%),其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00篇次,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3篇、被国务院领导批示1篇。在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中,浙江省再获“满堂红”,申报参评的4个项目全部获奖。其中:省审计厅投资处实施的台州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杭州市审计局实施的杭州市部分城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情况审计项目获得优秀项目;嵊州市审计局实施的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宁波市北仑区审计局实施的北仑区文体局原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获得表彰项目。“争当改革促进派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创新实践”项目被评为省政府部门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双十佳”创新项目。

5.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平稳有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地,全面完成职责划转、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印发等各项工作。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贯彻落实《浙江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10项配套制度,对11个设区市审计机关开展领导班子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同意任免市县审计机关领导干部40人次;建立设区市审计机关述职报告制度,11名市审计局局长向厅党组现场述职;对各市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实质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被采纳286条;采取集中审核与按业务条线分头审核相结合方式,审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年初项目计划2360个。

6.审计整改全面发力。审计整改情况督查首次纳入省委督查检查活动计划。省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对省直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推动问题金额整改率达到95.77%。首次启动审计整改追责程序,1名城建档案馆馆长因虚假整改被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纪工委根据审计结果印发4个典型问题通报,对审计发现的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政府产业基金存在重大损失风险、机关事业单位房产长期被无偿占用等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通报。省本级和9个设区市由政府领导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实进行整改,“屡审屡犯”顽疾得到有效遏制,审计监督的震慑力、公信力明显提升。

7.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审计。推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把化债任务列入各地年度考核内容,有序推进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村镇银行防范风险及服务“三农”情况审计调查,上报的审计专报被国办采用,促使23家村镇银行建立完善制度、流程184项。推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方面,组织开展全省扶贫审计、东西部扶贫协作四川省情况专项审计、援疆项目和资金跟踪审计等,为精准脱贫提供保障。温州市审计局扶贫审计相关审计专报获中共中央办公厅采用;衢州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统一开展扶贫专项审计,共查处21人,问责145人。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审计调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全面推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省共安排实施128个审计项目、审计领导干部210名,“审山审水审土审海审空气”。省审计厅出具全省首份党政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意见;丽水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实践和做法得到审计署领导肯定;舟山市审计局实现“三协同”组织模式,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8.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完善。省审计厅与省纪委机关、省委巡视办联合印发关于构建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宁波市审计局、湖州市审计局也分别与市纪委、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相关制度,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成效。全省共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714起、涉及712人。认真贯彻审计署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出台配套措施,召开全省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在原省农业厅等7个单位开展首批试点,推动内部审计机构按照“风险清单”加强自我监管。

9.政策跟踪审计持续发力。聚焦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三大攻坚战”、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政策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连续两年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审计调查,2018年推动全省边审边改497个问题,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第一手素材,相关审计专报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开展全省产业基金投资业务情况审计调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产业基金2.0版,整合设立若干主题基金,创新基金运作方式,完善基金投资运作机制。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推动省民政厅出台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能力计算办法。连续第6年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2018年共移送问题线索31起、涉及金额4.34亿元。

10.科技强审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推进科技强审建设意见,做好“金审工程”三期试点和审计监督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建立财政、社会保险等审计电子数据一年两次定期归集机制;加强数据标准化管理,对全省财政数据实施标准化验证,制定了保障房等行业大数据审计数据规划;在全省遴选了一批计算机审计专业领军人才,按行业分类组建大数据审计专家团队,为开展大数据审计提供人才支撑。杭州市审计局中标审计署《大数据审计研究》重点招标课题;金华市审计局在全省率先打通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推动全域审计数据一网通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