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修订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1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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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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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湖市政府修订出台了《平湖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办法》对该市科技创新券的申报流程、兑付环节、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促进资金补助提速增效,助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去年,平湖市审计局在对科技发展平湖市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存在双系统申报、审批环节多、兑付周期长等问题,并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向平湖市市政府反映,建议完善政策、优化流程管理。

平湖市政府根据审计意见,重新修订出台了《办法》。《办法》规定,企业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报上传关键证明材料后,不再要求重复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上传申报,简化手续减轻企业负担。

《办法》取消了镇街道初审、部门联审等多个环节,环节数量由原来的9个缩减为4个,减少兑付环节提高兑付时效。

《办法》还通过将创新券支持资金调整为科技部门的项目经费管理,避免了专项资金一年兑付一次的约束,将兑付周期由一年缩短为一个季度,使资金管理更加灵活高效。(王周冉 毛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