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松阳县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印发了《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管理办法》。
近期,松阳县审计局针对该县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价款结算不规范、投资项目结算控制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加强投资项目结算环节监管的审计建议。审计建议得到该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上述《办法》。
《办法》明确了该县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对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强调了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单位的责任。
《办法》规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严重违法违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其开展业务,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由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其执业资格。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方观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