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余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余姚市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促进机构编制服务高质量发展。
该《办法》从适用对象、日常管理、部门联动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一是市委编办以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为支撑,形成的“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管理方式,适用于市级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院除外);二是明确了日常管理部门、申请周转编制单位应符合的条件,报批程序以及周转编制收回的条件;三是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建立周转编制管理联动机制,同时强调周转编制不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数,不计入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基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混乱或不按规定要求维护实名制数据库的,在整改到位前不予核定周转编制。
近年来,余姚市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部分市级部门单位事业人员混岗普遍、人员超编使用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摸清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重新定编定岗,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该《办法》的出台对着力破解编制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强化编制资源统筹调配,推动全市事业单位规范用工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翁雅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