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审计助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0-01-2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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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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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嵊泗县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嵊泗县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办法》,推动该县建筑垃圾(渣土)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建筑垃圾利用水平

2019年,嵊泗县审计局通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的审计调查,发现该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存在工作职能不明确、部门联动不及时等问题,建议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联动机制。嵊泗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以县人民政府为管理主体,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工作,住建、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各乡镇负责在各个处置环节的配合与协同;有效落实了县域内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的核准许可管理、源头管理以及运输过程等管理内容。

《管理办法》要求,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上述各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GPS定位监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车辆通行、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行为查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等信息共享。在联动管理方面,切实形成联控共管的工作合力。(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