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审计电子数据集中管理,规范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存储和使用等工作,杭州市西湖区审计局印发了《西湖区审计局审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审计电子数据采集与报送、验收与存储、使用与输出、安全与保密等管理关键环节的操作规程和责任主体,为推进大数据审计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定期采集的审计电子数据由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审计项目实施中的临时审计电子数据采集由审计组负责,采集主体负责开展审计电子数据的采集、报送、整理、验收、使用、销毁等工作,过程中须填制《审计电子数据交接确认单》《审计电子数据授权使用审批单》等过程性文档,规范审计电子数据管理流程。
《办法》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只能在审计机关配备的工作电脑等专用设备上开展数据分析工作,不得向与审计工作无关人员泄露数据、数据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凡是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西湖区审计局大数据审计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对全面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