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实行“三色令”考评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2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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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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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象山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象山县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机构“三色令”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机构实行蓝牌、黄牌、红牌“三色令”考评管理。处于黄牌警告和红牌限制期限内的中介机构,将不能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

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能够助推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象山县审计局在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该县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机构履职、服务情况。审计发现,该县部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存在预算编制质量差、跟踪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此,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加大对中介机构违规情况的处罚力度,实行“红绿灯及黑名单”警告制度。

象山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整改,狠抓落实,并制定出台上述《办法》。

《办法》规定,建立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相关涉及部门组成的“4+X”工作协调机制,对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机构实施“三色令”管理,重点对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成果质量、执业规范、服务质量、时效、态度及收费、诚信履约、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动态管理和综合考评。

《办法》明确了中介机构被列入蓝牌警告、黄牌警告、红牌限制的具体情形。不论何种情形,被列入黄牌警告和红牌限制的中介机构,在年度考评中均不能列入优秀等级和信用最高等级。

《办法》要求,国有投资项目、有政府出资或财政补助的民营投资项目及其他项目业主不得选择尚在黄牌警告和红牌限制期限内的中介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业主,将被移送相关监督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