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须知

发布时间:2020-06-1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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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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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浙江省审计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等情形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浙江省审计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浙江省审计厅按上述内容编制了《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建议向浙江省审计厅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申请信息的内容事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浙江省审计厅门户网站(http://sjt.zj.gov.cn/)下载,也可以向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书面或电话索取,还可以在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领取。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向浙江省审计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审计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jt.zj.gov.cn/)依申请公开栏(http://zfxxgk.zj.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1/site/zfxxgk/ysqgk/login.jsp?jdid=1),点击用户注册,注册后在网上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必须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时需通过网站的实名身份验证。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系统反馈的编号和密码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受理情况。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采取邮寄、传真等函件方式发至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55号,浙江省审计厅1233房间。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话:0571-87051622,传真号码:0571-87051624,邮编:310007。

在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受理机构

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正式受理向浙江省审计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公开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2.正式受理。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按规定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浙江省审计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特编制了《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见附件2)。

四、相关费用

浙江省审计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附件1.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



浙江省审计厅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