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9X/2019-00061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公开日期: | 2020-06-19 |
文号: |
00248239X/2019-00061
审计
省审计厅
2019-12-1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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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为推动我省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形势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中心,依法全面履职,突出“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主题,牢固树立“靠业务吃饭”、“质量至上”、“团结出干部”的审计理念,深入实施“十百千工程”,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手抓体制机制性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助力科学发展,为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审计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加大审计力度,积极推进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监督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推动出台了《浙江省审计条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及其配套制度,以及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审计整改、内部审计工作三个意见,依法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大;明确提出了提升审计质量“老三项”和审计价值“新三项”工作标准,积极探索多专业融合、多方式结合的审计组织方式,加大各专业审计的统筹力度,审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着力构建审计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运用好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支力量,审计监督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持之以恒抓好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培养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硬朗、纪律严明的审计队伍。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强化创新驱动、完成新旧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期,是优化经济结构、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期,是加强制度供给、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期,是协同推进“两富”“两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期,是防范化解风险矛盾、夯实长治久安基础的关键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浙江审计工作既大有可为,也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在:国家审计监督保障职能、服务国家治理功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适应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提升审计管理水平还有较大空间;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技术在审计实务中的运用还有待突破;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的领导、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审计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做好新时期的审计工作,必须深化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勇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管理,加强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为深化“八八战略”,推进“两富”“两美”浙江建设,促进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要求,加大创新力度,提升审计质量、审计价值和审计能力,努力推进我省审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职业化发展,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
——推进审计全覆盖,在进一步拓展监督和保障职能上走在全国前列。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有重点、有深度、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和保障职能,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深化改革“催化剂”和政策落实“督查员”的作用。
——加强审计管理创新,在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与价值上走在全国前列。创新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项目计划管理模式,以政策跟踪审计统领项目计划制定,找准审计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实行审计项目计划中长期滚动管理。创新审计组织管理模式,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构建审计“一体化”工作机制,增强审计监督的合力。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探索建立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推进联网审计,构建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协同机制。创新成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逐步提高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率、审计移送事项的成案率、审计成果运用的转化率。
——加强审计基础建设,在进一步提升审计能力和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上走在全国前列。加强审计制度建设,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加强审计文化建设,提高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水平;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三)工作原则
着眼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质量至上。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审计,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纪律,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审慎处理审计中发现的敏感问题,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做到反映情况“准”、查处问题“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秉持质量至上的工作理念,严格控制审计风险,坚持将获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有分量的批示、获得署优省优项目、发现和移送大要案线索作为检验审计质量的“老三项”标准。
——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坚持一查到底,审深审透,着力发现和揭示突出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大力推动审计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发展,推动改革。树立“发现问题是水平、推动解决问题是本领”的审计理念。始终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努力把推动一项政策或法规的“废改立”、一个体制或机制创新优化、一个“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或历史积案的妥善处理作为提升审计价值的“新三项”标准,服务改革发展。
——坚持把审计监督挺在法纪监督前面。既要高度关注违法违纪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发挥好审计反腐败“利剑”作用;又要注重风险预警防范,对审计中发现的大量违规问题,要督促审计对象抓早抓小,及时整改并完善政策和制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既避免公共利益受损,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做到“三个区分”,即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区分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区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等,发挥好审计揭示、防范、预警的“免疫系统”功能。
三、主要任务
围绕“十三五”时期,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及时反映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济社会运行中重大风险隐患,揭示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推动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着力推动改善宏观调控和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推动保障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维护经济安全,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一)加强对公共政策的审计
以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发挥实效为目标,持续开展国家和省对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重点检查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以及实际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政令畅通;揭露和查处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以及重大失职渎职、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推动整改问责;关注配套政策的修订完善情况,总结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关注各领域改革措施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抵消等问题,提出政策制度的“废改立”建设性意见,推动各项改革协调推进、形成合力。
——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的跟踪审计。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方面,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落实;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等改革重点领域审计;加强“四张清单一张网”、收费清理改革、向社会购买服务、公车改革等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加强以要素配置市场化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等举措的审计。
——加强对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跟踪审计。组织开展支持创业创新、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电子商务、节能减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政策措施贯彻情况和效果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浙商回归、“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市场主体升级、小微企业成长、七大万亿产业培育、产业平台整合提升和特色小镇建设等战略部署的推进落实情况。
——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三农”、教育、医疗、扶贫、救灾、就业等民生环保相关重大政策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教育改革和人口均衡发展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专栏1 公共政策审计重点任务清单(省本级)
重点领域 | 重点任务(结合附件1) | 要 求 |
重大改革 | 经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企改革、简政放权、投融资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财政制度改革、公车改革。 | 1.按轻重缓急、能出成果、能体现审计价值的要求确定审计项目,厅本级每年组织开展10个左右政策跟踪审计项目。 2.注重政策执行审计组织方式、审计方式、审计报告等方面的创新。 |
产业发展 | 浙商回归、七大万亿产业培育、特色小镇建设。 | |
转型升级 | “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市场主体升级、产业平台整合提升、小微企业成长。 | |
民生环保 | 精准扶贫、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生态文明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教育改革、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人口均衡发展。 |
(二)加强对公共资金的审计
以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增强财政政策的有效性为目标,依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公共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公共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公共资金投入、沉淀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等情况,公共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税收征管审计。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全面开展“四本预算”审计,监督检查财政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源头监督,重点关注财税体制运行、财税政策执行、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以及推进政府资产报告制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库款管理制度等情况,推动健全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加强对税务部门重点税种的征收和税制改革推进情况、税务部门依法组织收入情况、非税收入征收情况的审计。
——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监督检查部门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技术,结合部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扩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
——加强对民生、环保、教育等重点资金的审计。加强公益类、准公益类和竞争类涉农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加强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审计,有序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资金的审计。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深化住房保障资金审计。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重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揭示新问题、反映新情况,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加强对产业发展基金、工业与信息化发展等专项资金审计。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专项资金审计,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加大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的审计力度,促进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顺利实施。加强对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和高新园区等产业平台的审计,推进开发区产业聚集、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加强对利用外资和促进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审计。根据审计署授权,加强国外贷援款项目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推进国外贷款项目绩效审计,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加大对促进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力度,开展义乌国际贸易改革试点、杭州跨境电子商务国家试验区、中外合作产业园、境外经济合作区、境外营销中心和驻外商务机构等开放平台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推进开放发展,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专栏2 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任务清单(省本级)
审计重点 | 审 计 频 次 | 要 求 |
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 | 5年内至少审计1次,财政、税务、发改等具有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权的重点部门和单位,每年审计1次。 | 1.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将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草案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等相结合,增强审计的宏观性、整体性和建设性。 2.树立绩效审计理念,把公共资金使用与项目推进、事业发展、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结合起来。 3.实现财政审计职能从资金监督向资金监督与政策保障并重转变;审计目标从发散型向同级审抓制度建设、上审下抓制度执行聚集型转变;审计方式从数据式审计与传统审计相结合向以大数据审计为主转变等三个转变。 |
决算审签 | 按同级人大要求。 | |
省级产业发展基金 | 5年内审计2次。 | |
“三公”经费 | 5年内审计2次(采用大数据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方式)。 | |
本级政府性债务 | 5年内审计2次。 | |
财政专项资金(详见附件2) | 5年内轮审1次。 | |
五项社保基金 | 5年内轮审1次。 | |
国外贷援款 | 按授权每年进行审计。 | |
高校 | 省、市两级审计机关审计(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省属高校5年内轮审1次。 | |
省级开发区 | 每年审计1个开发区。 |
(三)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的审计
以维护国有(集体)资产安全、促进提高国有(集体)资产运营绩效为目标,依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管理、使用和运营的境内外国有(集体)资产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国有(集体)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国有(集体)资产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加强国有(集体)企业资产审计。密切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设立及运转情况,加大对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和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审计力度,促进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有效平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加强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集体企业审计,重点关注企业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发展潜力和风险隐患情况、企业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资产审计。通过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结合财政同级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
——加强地方金融企业审计。加强对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揭示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开展对小额贷款行业、融资担保行业、典当行业等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准金融机构的审计调查,揭示金融服务、金融创新中重大潜在风险,促进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开展境外经济合作区、境外营销中心和驻外商务机构专项审计调查,开展地方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经营情况审计。
专栏3 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任务清单(省本级)
审计重点 | 审 计 频 次 | 要 求 |
省属授权经营企业集团 | 5年内轮审1遍。 | 1.结合财政同级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安排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及重大风险事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2.统筹内部审计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开展企业审计。审计机关和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对企业本部及下属一级单位的审计;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企业下属单位的审计;社会中介机构负责企业本部及下属单位的年报决算审计。 |
省属金融企业 | 5年内轮审1遍。 | |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资产 | 经营性资产5年内安排1次专项审计调查。 | |
境外机构和企业国有资产 | 每年安排1个项目。 |
(四)加强对国有资源的审计
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对土地、矿藏、水域、海洋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国有无形资源,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国有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国有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
——加强土地资源审计。重点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耕地保护情况,土地征收、转用情况,土地供应、使用情况,违法用地处置情况,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土地出让支出情况。揭露和查处违规审批、低价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加强矿产资源审计。重点监督检查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产生态环境治理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矿业权审批、交易情况,矿产资源相关资金收支管理情况。揭露和查处违规审批、低价出(转)让矿业权,滥挖滥采无序开发的问题。
——探索水资源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江河湖泊等环境保护规划及执行情况,水质现状及变化情况,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完成情况,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情况,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治理情况,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情况;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排污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的征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揭露和查处污染防治规划、“五水共治”等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处置、排放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营不正常,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
——探索近岸海域资源环境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海域资源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情况,涉海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近岸海域资源利用情况;海洋资源保护有关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揭露和查处工程建设环境评估、近岸海域资源利用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探索森林资源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情况,林地使用面积和总体管理情况,生态公益林管理及绩效情况;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筹集、管理情况;森林生态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揭露和查处滥伐森林等造成自然资源毁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废弃物、核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情况,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促进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专栏4 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任务清单(省本级)
审计重点 | 审计频次 | 要 求 |
国有自然资源:土地、矿藏、海域、水域、森林 | 5年内对每项内容审计1次。 | 以专项审计的形式,加强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类项目的审计,加大对资源富集和毁损地区的审计力度。 |
国有无形资源:特许经营权、排污权 | 专项审计 |
(五)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
以更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整体效果和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情况及效果,重大决策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及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特别要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力度。
——加强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突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履职尽职的审计监督。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制定五年轮审规划,加大对权力相对集中、掌握稀缺资源、自由裁量权大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力度。完善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为主线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模式,加大财政资金分配和存放、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督力度。
——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作为市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情况及其效果相关指标的权重。选择自然资源禀赋较好的县市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制定《浙江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使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常态化。
——推进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定《浙江省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推进部门、单位对其所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把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作为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评价内容。
——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完善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面对面交流审计结果等方式,拓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渠道,逐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以公开推动整改和问责,以公开促进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制度,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专栏5 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任务清单(省本级)
审计对象 | 审计频次 | 要 求 |
市县书记、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 | 每年安排10个左右市县,5年覆盖50%左右。 | 1.实现全部法定审计对象类型审计监督覆盖,开展对设区市纪组宣统等部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2.制定五年轮审规划,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 3.制度全覆盖,领导干部任前、任中、离任各个环节履行经济责任相关制度。推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 4.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等相结合,实现项目统筹安排、协同实施。 |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 每年安排3—4个企业,5年覆盖100%。 | |
党政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 每年安排8个左右。 | |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每年安排7个左右,5年覆盖50%左右。 |
(六)加强对公共投资的审计
以服务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保障项目有效落地为目标,加强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公共事业建设和民生保障工程等公共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立项决策、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投向结构及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揭示和查处公共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失职渎职、重大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促进提高投资绩效,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
——加大对重大项目审计力度。增加对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项目及交通、水利、能源、环境治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预算执行审计频次,并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轨道交通等特别重大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使工程投资决策、质量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早预警、早发现、早解决,综合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
——加强公共事业建设和民生保障等项目的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加强对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建设项目、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保障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扩大有效投资和投融资改革等建设项目的审计,并按照投资主体和建设管理责任,统筹规划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计划,切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并规范有序实施,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开展对援疆、援藏、援青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
——加强投资审计管理。规范投资审计程序,强化审计质量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市县投资审计工作的指导,逐步引导基层审计机关改变投资审计局限于单项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的现状。厘清与建设单位、中介咨询服务机构的职能分工,确保投资审计独立性,审计机关和投资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决策与管理活动。建立全省共享的投资领域“失信黑名单”数据库。
专栏6 公共项目审计重点任务清单(省本级)
重点任务 | 审计频次 | 要 求 |
对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审计和跟踪审计。 | 每年安排8个左右重点项目审计。 | 1. 以水利、交通、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环境治理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为主。 2.对全省性跨区域性重大投资项目,由省厅统筹规划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计划,并以省厅为主组织和实施审计,其他项目按照投资建设主体或行业管理权限落实审计管辖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一般授权属地审计机关实施审计。 3.统筹内部审计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共投资项目监督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促进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专业作用。 |
对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 ||
对援疆、援青、援藏资金、项目和对口支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 | 每年安排1次援疆审计,每3年安排1次援青审计,根据需要安排援藏审计。 |
四、加强审计管理创新
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建立健全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探索现代综合审计模式,着力提升审计质量、价值与能力。
(一)创新项目计划管理,探索建立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政策审计为统领”统筹项目计划安排,找准审计工作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着力构建符合浙江实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
——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审计对象信息库和重要审计事项信息库。摸清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对象底数,建立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建立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点专项资金、重要控制与风险领域等重点审计事项信息库,定期评估,突出重点。
——科学规划,实行审计项目计划中长期滚动管理。加强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统筹管理,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由省审计厅统一管理,按照“全面覆盖、动态调整、突出重点、消除盲点”的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滚动项目计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做好执行与协调工作。
——统筹安排,谋划好重大项目的审计方式。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对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开展全面审计,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发挥审计整体性与宏观性作用;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确保审深审透,实现以点促面。
——分类实施,合理确定审计频次。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审计,对财政、税务、发改等重点部门和单位每年审计1次;对管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前五位的部门,或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以及自由裁量权大、掌握稀缺资源、权力集中的部门及领导干部,实行5年审计2次;对重点专项资金,国资委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省级金融企业,以及水、森林、矿产、土地、海域及特殊经营权、排污权等国有资源和国有无形资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5年审计1次。
——注重实效,探索建立审计项目后评估机制。以项目计划与执行为主线,对审计目标的合理性、审计过程的合规性、审计结果的绩效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照“应审尽审”检查审计是否存在监督盲区,对照“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要求评估项目滚动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及时根据评估检查结果调整项目计划。
专栏7 审计全覆盖总体思路与要求
原则 | 审计重点与方式、频次 | |
统筹安排审计方式 | 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 | 跟踪审计 |
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 | 全面审计(发挥整体性与宏观性作用) | |
热点难点问题。 | 专项审计(集中力量、重点突破,达到以点促面的效果) | |
分类确定审计频次 | 重点部门、单位:如财政、税务、发改等。 | 每年审计1次 |
管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前五位的部门和单位;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自由裁量权大、掌握稀缺资源、权力集中的部门及领导干部;以及产业发展基金、“三公”经费、本级政府负债等重点资金。 | 5年内审计2次 | |
世行贷款项目等有特殊要求的。 | 按规定频次审计 | |
其他审计对象。 | 5年内审计1次 |
(二)创新审计组织管理,探索建立审计“一体化”工作机制
以“一体化”思维统筹审计项目,强化项目意识,弱化处室和层级意识,努力实现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
——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优化审计机关内部架构,实现各层级审计资源的科学配置。完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制度,出台全省审计机关的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的专项统一管理办法,强化省审计厅干部管理、业务管理、审计电子数据管理等职能。探索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全省审计机关经费预算和资产管理方式。
——统筹审计内容与方式。以“两个报告”统筹财政、金融、企业、经济责任、资源环境、民生等各专业审计的内容和范围,统筹政策跟踪审计、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不同审计方式与类型,更好实现审计监督的宏观性、建设性作用,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形成审计合力,避免重复审计。
——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现场与非现场、内部与外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审计资源,强化优势互补,弱化领域意识、层级意识,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部门、跨地区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探索形成规范、高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共享审计信息。加强审计系统内部沟通交流,实现审计成果和信息及时共享,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对优秀审计项目和典型案例,组织进行多部门、多专业、多方式交流和点评;对多年来在实践中形成的审计经验和方法技巧,分门别类进行总结和提炼,积极推广应用。
——促进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发展。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资源与成果利用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审计工作实际需要,有效利用社会中介机构、计算机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审计力量,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规范外聘协审人员参与审计项目行为。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三)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探索建立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
以大数据审计为突破口,推进审计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按照“以用促建、以用促培、以用促学”的要求,大力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
——建立数据采集、整理和汇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数据采集、管理和使用制度,探索数据采集的途径和方法,更多通过政务云平台获取被审计单位数据资源。建立健全电子数据定期报送制度,加大数据集中的力度,确保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及时向审计机关提供必要的电子数据信息和技术文档。结合实施审计项目不断积累数据,建好各类专业数据库,按审计署和省审计厅规定的标准、方式、要求,逐步建立浙江审计大数据中心,逐步将审计数据中心向云端迁移。
——探索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逐步探索形成一套整合、协同、高效的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同时,通过实施“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强化非现场审计,构建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协同机制。
——积极推进联网审计。做好联网审计工作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构建基于统一数据规划和专业审计数据库的联网审计系统。继续完善地税、部门预算执行、住房公积金、地方金融机构、社会保险资金、国土出让金、国土地理信息等重点行业数据分析系统,逐步实现与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业务系统联网,提高审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推动实现“预算跟踪”加“联网核查”的审计模式。
(四)创新审计成果管理,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加强审计质量与价值管理,加大审计成果开发力度,不断提高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率、审计移送事项的成案率、审计成果运用的转化率。
——坚持标准引领,提高审计质量与审计价值。坚持按提升审计质量“老三项”标准和提升审计价值“新三项”标准加强审计业务建设和队伍管理,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工作价值。注重发挥审计预防性、建设性作用,坚持宏观着眼,微观入手,努力实现审计监督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制度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大公开促改力度。完善审计报告制度,审计结果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及人大报告。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事项、公开后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事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挂销号与问责机制,提高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率。坚持整改问题清单和销号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分问题类型,分类开列整改问题清单,开展整改跟踪检查,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涉及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提请纳入督查事项,形成督促整改合力。建立问责机制,落实整改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一把手为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解决拖延整改、虚假整改、明改暗不改等问题。加大公开促改力度,依法公告审计结果并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告整改结果,倒逼被审计单位抓紧整改。
——建立完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审计移送事项成案率、审计成果运用转化率。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与监督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审计线索移送、核查反馈、整改督查、结果运用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使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法律监督有机结合,提高案件线索查处能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问责,推动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审计监督挺在法纪监督的前面。
五、加强审计基础建设
大力推进审计法制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机关党建与作风建设,努力实现我省审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职业化发展。
(一)加强审计法制建设
强化法治思维,不断完善审计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对审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审查和监督,促进依法审计、依法行政。
——构建审计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审计制度创新,构建浙江特色审计法规制度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落实意见。推进和检查《浙江省审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投资审计等相关审计规章的修订工作。
——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以审计现场管理为重点,探索建立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增加通过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结果的审计项目数量。改进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发挥好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指导和管理,实行审计质量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审计业务分级质量控制制度。统一审计定性处理标准,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加强审计实务指南建设。制定重点公共政策、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公共投资审计实务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审计应遵循的具体标准和程序,提高审计的规范性。完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完善量化分等评价指标体系和问效问责机制,促进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
——健全审计外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和监督。探索建立对审计机关的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外部审计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组织。提高审计工作公开透明度,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健全审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审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廉政建设、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以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为目标,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审计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引导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严防“七个有之”,不断提高驾驭能力和领导能力。改进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管理,以“一把手”建设为重点,选好配强班子。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健全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经历、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
——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明确准入标准,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积极引进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不断改善和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审计干部培养和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实施审计信息化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人才的培养计划,加快高精尖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坚持权责一致,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和职业保障机制。
——完善考核激励和职务晋升机制。按照推进审计能力提升,进一步引导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的要求,完善考核及评优办法,树立正确的业绩导向,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业绩考评、职务晋升机制和轮岗交流工作机制,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有计划地安排有发展潜力领导干部到关键岗位、艰苦环境锻炼。
——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和弘扬审计精神,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
以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为目标,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形成以公共财政运行安全和绩效评价为重点的浙江省电子审计体系。
——加强综合平台与应用系统建设。建设审计综合作业平台、审计大数据中心、综合服务支撑系统以及相关的应用支撑系统,形成包含审计作业、业务管控、数据服务、数据分析的审计业务一体化信息系统。建立审计指挥与控制系统,结合现场审计作业云的建设和审计管理系统的改造,实现审计项目的扁平化指挥。建立审计模拟平台,以历史数据为支撑,开展审计情境化培训教学。
——完善网络基础建设。依托浙江省电子政务外网,继续完善非涉密审计专网建设,提高审计专网可靠性和稳定性。完善互联网接入网建设,为审计人员广泛获取各类信息提供重要渠道。省厅和有条件的审计机关要按照国家关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完善涉密审计内网建设。
——完善信息安全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安全管理中心、统一认证授权系统、安全服务系统等建设,形成系统整体安全的基础支撑环境和符合“金审工程”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框架。改进和完善“金审工程”本地化服务保障,全面提升审计信息系统服务响应能力和支撑能力。完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机制,大力推进向社会购买服务,充实计算机审计技术力量。
(四)加强审计文化建设
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做到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
——坚持文明审计,塑造审计风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文明审计、客观求实,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各级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
——坚持职业操守,弘扬奉献精神。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理念,把肯吃苦、能干事的优秀审计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充分激发审计人员干实务激情,开拓进取、恪尽职守,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争当监督机关的“排头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
——坚持创新引领,注重理论研究。立足实践,服务实践,把审计理论研究着眼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善于提炼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升华为理论或制度规范;善于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到实践中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用理论回答好实践问题;善于开拓创新,用理论研究的新理念、新成果引领和推动审计实践不断向前发展。整合审计科研资源,建立健全科研协作与协同机制,围绕重大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力争推出一批有用、管用、好用的审计理论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审计智库、服务决策的重要作用。
——坚持舆论引导,加强审计宣传。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进一步办好审计机关所属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发挥好宣传主阵地作用。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积极解读审计工作,讲好审计故事,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利用新媒体、开辟新阵地宣传好浙江审计工作。
(五)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在全省审计机关党员干部统思想、聚力量、提精神、正作风上下功夫,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大的政绩、第一位的工作抓实抓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层层分工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加强审计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机关党的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审计一线党建工作,探索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管理模式,加强基层党组织在审计现场的监督保障和服务作用。健全完善各级审计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规范组织制度。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岗位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和管理的全过程。丰富和改进廉政教育形式,健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规定。加大审计项目廉政回访等监督检查力度,对重大审计项目实行廉政跟踪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1.审计应重点关注的重大政策举措清单(省本级)
2.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任务清单(省本级)
附件1
审计应重点关注的重大政策举措清单(省本级)
领 域 | 政 策 举 措 | ||||
改革 | 国资国企改革 |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政策 | |||
以资产证券化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政策 | |||||
国有资本投融资和运营平台政策 | |||||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 |||||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各项举措 | ||||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 ||||
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 |||||
金融创新发展 | 民营银行设立和地方金融法人机构改革重组政策 | ||||
深化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等各类金融改革专项试点政策 | |||||
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体系构建政策 | |||||
政府资产证券化、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公司等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构建的配套政策 |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的实施 | |||||
科技体制改革 | 科技大市场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的建设、运行的政策措施和效果 | ||||
发展 | 产业发展 | 七大万亿产业重大政策 | 做大做强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万亿产业政策 | ||
做强做精丝绸、黄酒、茶叶等历史经典产业政策 | |||||
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成为万亿产业政策 | |||||
特色小镇建设政策调查 | |||||
重大开放平台 | 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政策 | ||||
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 | |||||
探索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相关政策 | |||||
探索综合保税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等各级各类开发区空间整合和体制融合政策 | |||||
转型升级 | 再造民营经济新优势 | 继续深入浙商回归政策 | |||
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 | |||||
发展 | 转型升级 | 再造民营经济新优势 | 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政策 | ||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 | |||||
提升先进制造业竞争力 | 《中国制造浙江行动纲要》 | ||||
“浙江制造”向“浙江智造”转型的政策措施 | |||||
“互联网+制造业”规划和政策 | |||||
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相关政策 | |||||
打造现代服务业新引擎 | 对提升发展金融、信息、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和调控 | ||||
支持发展养老、家政、教育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和调控 | |||||
推进流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政策 | |||||
积极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重大政策:浙江“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 | |||||
基础建设 | 万亿综合交通工程、四大交通走廊规划和配套政策 | ||||
省域城际高速铁路建设、完善公路网络结构、构建水陆、江海、海河、海铁等多式联运体系和实施地方航空发展规划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 | |||||
打造宽带化、移动化、融合化、泛在化的安全可靠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配套政策 | |||||
农村交通、能源、环保、信息、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 | |||||
加强沿海平原骨干排涝工程、主要江河治理、水库枢纽、引调水、滩涂生态围垦、流域系统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 | |||||
城乡发展 | 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制度 | 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和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及特色小城镇政策 | |||
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制度 | |||||
以海洋经济区、四大都市区、生态功能区为基本架构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相关政策 | |||||
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配套政策 | |||||
“三改一拆”政策 | |||||
“四边三化”政策 | |||||
民生 | 资源环境 | “五水共治” | “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实施 | ||
水环境保护政策 | |||||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
加大垃圾治理力度 | |||||
民生 | 资源环境 | 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 | 加强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 | ||
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政策 | |||||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政策 | |||||
能源和水资源节约 | 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 ||||
节约土地 | 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 | ||||
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政策 | |||||
探索全省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与机制 | |||||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 | |||||
发展循环经济相关政策 | |||||
节能环保产业 | 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环保设备制造和综合环境服务产业政策 | ||||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 ||||
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 |||||
教育 | 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重大教育改革政策 | ||||
重点高校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相关配套政策 | |||||
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贯通式相关政策 | |||||
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相关政策 | |||||
医疗与社会保障 | 就业和城乡居民持续增收 |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 | |||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 |||||
精准扶贫政策 | |||||
社会保障改革 | 持续社会保障政策 | ||||
专项养老保险改革政策 | |||||
医疗保险政策和社会救助政策的调查 | |||||
住房保障政策调查 | |||||
医疗卫生体育事业改革发展 |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 | ||||
公立医院改革政策 | |||||
市县乡村合作办医政策 | |||||
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 |||||
以筹办杭州亚运会为契机,助推体育产业发展政策 | |||||
人口均衡发展 |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政策 | ||||
残疾人扶助政策 | |||||
附件2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任务清单(省本级)
序号 | 主管部门 | 专 项 名 称 | |
一、部门预算专项1000万元以上(根据2015年度基数) | |||
1 | 省委组织部 | 人才工程资金 | |
2 | 省经信委 |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省级项目经费 | |
3 | 省教育厅 | 重点高校建设专项、教育费附加待分配 | |
4 | 省科技厅 | 创新团队引进与培育、省科学技术奖励、省科创基地(科技城)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建设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专项、农业新品种选育与创新服务专项、公共平台与载体建设、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应用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 | |
5 | 省财政厅 | 农业综合开发 | |
6 | 省人力社保厅 | 省级公共实训基地补助、省博士后工作经费 | |
7 | 省国土资源厅 | 省地质勘查基金;省级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矿产勘察经费 | |
8 | 省环保厅 | 污染减排专项 | |
9 | 省交通运输厅 |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资本金补助专项 | |
10 | 省商务厅 | 商务促进省级项目经费 | |
11 | 省文化厅 | 省级文物保护与征集专项资金 | |
12 | 省卫生计生委 | 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群)及创新平台建设、省级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 |
13 | 省供销社 | 供销社扶持省级项目经费 | |
14 | 省社联 | 规划课题经费 | |
二、转移支付专项5亿元以上(根据2015年度基数) | |||
1 | 省农办 | 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扶贫专项 | |
2 | 省发展改革委 | 发展与改革专项 | |
3 | 省经信委 | 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 | |
4 | 省科技厅 |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 | |
5 | 省民政厅 | 民政优抚及社会福利专项 | |
6 | 省财政厅 |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 | |
7 | 省环保厅 | 环境保护专项 | |
8 | 省建设厅 | 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 | |
9 | 省交通运输厅 | 交通运输发展专项 | |
10 | 省水利厅 | 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 | |
11 | 省农业厅 | 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 |
12 | 省卫生计生委 | 医疗卫生及人口计划生育专项 | |
13 | 省海洋与渔业局 | 海洋渔业综合管理与产业发展专项 | |
14 | 省残联 | 残疾人保障补助专项 | |
15 | 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 | 造地改田专项 | |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审计局。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