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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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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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省审计厅”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jt.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55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7051621;传真:0571-87051624)。

一、情况概述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严格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按照《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技术手段,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各方面反映良好。主要做法有: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源头管理及信息发布协调等机制,制订了政务公开“两张清单”《省审计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栏目信息分工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分工表》等,落实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权威、安全。二是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导向,深入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中的薄弱点,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三是不断加强对厅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之中,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等培训。

二、 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

在决策公开方面,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举措纳入重大决策程序中,特别是在《浙江省公共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的制定出台过程中,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

在执行公开方面,继续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等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严格按要求做好厅年度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

在管理公开方面,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省政府信息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职责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审计进点之前,提前三天以上,以审计通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审计范围、审计人员等事项;审计进点以后,在被审计单位和厅门户网站公布审前公告,公开审计范围内容、审计纪律等;审计实施中,通过审计查询单、审计签证单等形式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审计延伸其他单位时主动出示审计通知书、审计执法证。

在服务公开方面,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重点,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了《浙江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

在结果公开方面,深入实施审计监督执法,公布审计结果公告29个。做好2017年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等结果信息主动公开和宣传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发挥厅互联网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互联网门户网站作为我厅推进政务公开的有效主打“平台”,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设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公告公示和重点事项等栏目,做到了涉及我厅职能的应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公开。2018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90条,其中构况类信息 6条,动态信息884条。

二是依托政务微信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浙江审计”微信平台,及时精准推送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发声,增强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影响力。2018年,微信平台共推送图文消息43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厅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其中纸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57件,网络依申请政府信息5件。

我厅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工作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厅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11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审计信息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内容仍需要深入细化;在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不够等等。

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强化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实践操作水平,提高我厅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资源整合。做强做优“浙江审计”微信,疏通传播渠道,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发挥集群效应,扩大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浙江省审计厅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