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松阳县山海协作办公室、财政局印发了《松阳县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资金管理。
松阳县审计局在2020年扶贫专项审计中,对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该县山海协作工程存在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山海协作项目资金结余较大、山海协作援建资金底数不清等问题。审计建议加快山海协作资金拨付进度,加大对援建资金统筹力度,加快援建项目建设进度,主管部门全面掌握援建项目资金底数。
松阳县山海协作办公室、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联合出台了上述《办法》。
《办法》对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资金使用需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实行援建项目资金筛选机制,要求资金必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专款专用。
《办法》要求,县财政局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山海协作办公室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组织开展对援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实施跟踪问效,提高援建资金使用绩效。
《办法》明确,对项目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撤销项目补助;违规使用援建资金的,将停止拨款或收回已拨付资金;对援建资金使用中有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方观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