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助力社会救助“最多跑一次”

发布时间:2020-09-0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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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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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南县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苍南县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提升救助工作效率与效能。

2019年,苍南县审计局在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中发现,该县存在低保人员认定不够精准,社会救助审批时限过长,民政部门和乡镇权限不明、权责不清等问题。审计建议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审核审批链条过长、时限过长、权责不清等问题,切实强化社会救助的效率性和及时性,使群众获得更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苍南县人民政府听取审计建议后,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上述《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坚持“三变三不变”原则,审批权限下移。“三变”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职责由“审批和监督管理”变为“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工作职责由“审核”变为“审核审批”;救助金由“县民政局发放”变为“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三不变”即对象不变、政策不变、原则不变。

《方案》要求,细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低保、低边、特困对象的审批时限做出明确规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后,缩短了审批链条审批时限,提高救助效率,解决了困难人员救助时间紧急的问题。

《方案》还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由原来的审核主体责任变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负责申请受理、初审、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使“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真正落到了实处。县民政局由审批转换为监管责任,真正将县级民政工作人员从繁杂的审批事务中解放出来,全身心做好业务指导培训、家庭经济核对、程序监管等方面工作。(林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