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9X/2021-00003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公开日期: | 2021-01-07 |
文号: |
00248239X/2021-00003
审计
省审计厅
2021-01-0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0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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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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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信息管理一体化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行为。
在近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杭州市临安区审计局审计人员发现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国有资产购置未经政府采购、外购资产入账不及时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上述《通知》。
《通知》明确,实施资产配置一体化管理,依托信息技术开展资产预算申报、购置执行、入库入账、后续使用等全过程、全周期管理,推进资产管理、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及财务核算有机结合。
《通知》要求,上线“资产配置数字化管理平台”,各单位可通过平台发起资产配置预算审批流程,经线上审批后,可将预算数据同步至单位预算编制系统;在采购执行环节,根据批准的资产配置预算,在线编制资产请购单,生成采购计划书,并自动推至政采云外网系统。交易验收完成的采购单信息将传递至资产云,实现单位资产自动入库及登记入账。
《通知》强调,规范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各预算单位须严控资产配置规模和成本,不得配置与单位履行职能无关的资产;加强资产配置计划的执行管理,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或追加。对因政策变动等因素确需追加配置资产的单位,按照预算追加的相关程序及资产购置审批程序申报、办理,未经批准的资产配置计划,不得列入财政预算,不得进行采购。(范一洁 张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