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网站“审计动态”栏目11月24日报道:浙江:深化协作机制 推进资源环境审计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2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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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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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1月24日,审计署网站“审计动态”栏目刊发了《浙江:深化协作机制 推进资源环境审计发展 》一文,现予以转发。 

浙江省审计厅高质量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注重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数据分析确定疑点,现场核实后发现大量问题,提高了审计质效、问题精准性和专业水准,确保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今年以来,浙江省审计厅进一步深化协作机制,分别与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签订了《浙江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协作机制》《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此外,与省林业局的协同合作也已达成框架协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一是建立会商沟通和咨询指导机制。浙江省审计厅与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明确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处、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科技与财务处为协作机制牵头处室,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和工作对接。按照“按需会商+不定期研讨”模式,就审计及督察执法、行业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阶段性、苗头性、共性的突出问题,共同组织人员召开专题研讨会,并提出指导意见,体现审计“防未病”作用。

二是建立数据归集及共享使用机制。依托浙江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系统等数据平台,共同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环境数据归集工作。

三是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浙江省审计厅不断加大对协作单位内部审计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力量,构建业务融合、资源共享、共促互补的审计监督大格局。省审计厅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指导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协作单位内部审计职能处室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协作单位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加强日常监督,并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向省审计厅提供相关政策解读等配合工作。

四是建立成果运用和交流推广机制。浙江省审计厅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审计项目中发现的有关地方涉及资源环境管理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协作单位予以关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在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生态环保督察中发现或查处的违法违规占用自然资源、破坏生态,以及涉及有关资金等,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省审计厅。适时共同汇编典型案例,揭露违纪违规手法,反映审计整改问题,突出协作配合成效;根据需求,召开总结交流会,做好成果交流推广工作。(姜仕元)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16325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