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审计助力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公车管理
索 引 号: | 00248239X/2021-00552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公开日期: | 2021-11-29 |
文号: |
00248239X/2021-00552
审计
省审计厅
2021-11-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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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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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长兴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全面规范党政机关公车使用管理。
今年4月以来,长兴县审计局在2020年度县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中,对县级机关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公务用车油卡充值使用、定点维修管理等方面内容。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公务用车油卡管理不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县级层面完善制度等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长兴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建议,3次做出批示,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及时研究并召开会议对相关整改工作进行布置,并下发了上述《通知》。
《通知》要求,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落实立行立改。目前,共自查发现问题35个,主要涉及未实行“一车一卡”、公务加油卡长期未使用未注销、公务标志和GPS不到位等,其中已立行立改18条、明确时限整改17条。
《通知》明确,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日常使用管理。公务用车定点采购、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建立油卡积分及实际消耗台账,及时清理闲置油卡。
《通知》强调,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常态监督。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六个不得”“八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完善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租用、维修保养审批流程。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加强常态化检查抽查,及时通报结果,促进规范管理。(吴熠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