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39X/2021-00574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省审计厅 公开日期: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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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39X/2021-0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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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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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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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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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0号公告: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发布时间:2021-12-2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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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公告)

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于2021年11月23日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五大方面128类问题,涉及813项具体事项,其中:立行立改类事项491项,分阶段整改类事项256项,久久为功类事项66项。截至2021年10月底,已整改事项分别为480项、143项和35项。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金额354.53亿元,已整改353.91亿元,问题金额整改率99.83%。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省审计厅本级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2件;收到结案反馈信息29件,涉及处理处罚人数64人,共追缴违法所得及罚金6485万元。

二、预算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主要通过敦促相关单位规范编制行为、加强对省级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6.42亿元。如针对125家预算单位329个项目未编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问题,省财政厅已明确预算编制要求。

(二)关于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主要通过上缴问题资金、出台管理办法、调整账目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5.59亿元。如针对7家单位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问题,已规范1.34亿元完成整改。

(三)关于市县财政决算方面。主要通过强化预算调整管理、上缴问题资金、按要求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等方式落实整改。如针对3个市县的财政专户超范围管理等问题,已通过上缴9.29亿元、调整0.71亿元、拨付落实16.63亿元、规范核算11亿元等方式完成整改。

(四)关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方面。主要通过收回资金、严格落实资金点对点拨付要求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37.09亿元。如针对27个市县未将14.22亿元拨付至最终收款单位问题,已按点对点要求拨付。

(五)关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主要通过退还、上缴问题资金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3.46亿元。如针对9个县多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18亿元问题,已完成整改0.7亿元,其余0.48亿元明确于2021年底前完成清退。

三、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方面。主要通过修订完善制度、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1.2亿元。如针对市场监管部门对“放心消费建设”培育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方案》,同时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动态监管和长效管控。

(二)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方面。主要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申报管理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全部14项具体事项。如针对6个产业平台项目在申报时未明确子项目和投资明细等问题,省长三角办已压实项目管理单位责任,强化日常动态监测。

(三)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进方面。主要通过加快项目开工、推进项目验收等方式落实整改。如针对6个项目应开工未开工、2个项目应完工未完工问题,目前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已整改5个,其中应开工已开工项目4个、应完工已完工项目1个。

(四)关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主要通过压实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制度、严格执行政策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1335万元。如针对10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绩效不高问题,省科技厅现已修订完善《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优化相关指标设置,6家孵化器已达到现行省级标准完成整改,其余4家正持续推进整改中。

(五)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方面。主要通过加强项目管控、提高项目运营绩效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3171万元。针对10个县45个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的相关问题,目前3个县已拨付、收回2800万元完成整改,其余7个县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促进深化改革和风险防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级数字化改革推进方面。主要通过集中攻坚、加强数据归集等方式落实整改。如针对先行先试应用平台量化指标涉及的业务流和数据流未关联问题,省大数据局组建集中攻坚专班,实现数字政府门户12项重大任务涉及的378个指标自动计算并动态更新。

(二)关于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面。主要通过加强资产统一监管、加快整合产权交易机构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3项具体事项。

(三)关于农信系统防范风险及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方面。主要通过停办违规业务、修订完善制度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全部7项具体事项。

(四)关于国有金融投资控股企业运营方面。主要通过收回结存资金、办理基金退出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33.53亿元。

(五)关于省属企业金融业务风险方面。主要通过扩充资本、加强风险管控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2.86亿元。

五、推进共同富裕和生态文明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医疗保险基金方面。主要通过加快拨付资金、收回违规资金等方式落实整改。如针对374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违规收取医疗费用问题,目前已清退、收回1714万元,其中医保基金1500万元已全部收回。

(二)关于养老保险基金方面。主要通过加快拨付资金、停办违规业务等方式落实整改。如针对审核不到位导致全省4.7万人重复参保问题,已整改3.4万人,其余1.3万人计划组织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同推进。

(三)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主要通过加大残疾人安置力度、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出台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办法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437万元。如针对19个市县未按规定落实残疾人安置任务问题,目前16个市县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省级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及使用方面。主要通过规范采购条款、改进提升信息化系统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488万元。如针对3家医院在中药饮片采购招标文件中违规设定排斥条款问题,已取消限制性要求。

(五)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方面。主要通过调整资金使用范围、清退违规收费、规范公租房分配等方式落实整改,完成整改5.84亿元。

(六)关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方面。主要通过严控缴存额上下限、增加公款竞争性存放频次等方式落实整改。如针对4.17万笔个人月缴存额低于或超过规定标准仍通过审核问题,已全部调整到位。

(七)关于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方面。主要通过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质量管理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11项具体事项。如针对3座已除险加固的山塘运维不到位问题,杭州市临安区已加强运维并开展以小型水库为重点的水利工程系统治理。

(八)关于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主要通过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垃圾中转站运维等方式落实整改。针对3个市县有4373万元资金拨付不及时或闲置等问题,已整改2717万元,其余1756万元正通过落实预算资金、加快完成清运量核对等方式推进整改。

六、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面。主要通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17项具体事项。如针对7个市县在完成上级部署任务推进力度不够等问题,6个市县已通过补签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完善“标准地”制度机制等措施完成整改。

(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公检法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面。主要通过修订完善或出台“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强化内控管理、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47项具体事项。如针对12家公检法机关存在的相关问题,已通过追责问责11名人员等方式完成整改。

(三)关于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方面。主要通过压实发展改革任务责任、收回违规资金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7项具体事项。如针对3家企业违规发放福利和补贴问题,已收回1769万元,同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实现长效管控。

(四)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方面。主要通过开展粮食功能区整治、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方式落实整改,已整改6项具体事项。如针对3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相关问题,相关县已制定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方案。

七、持续督促审计整改

(一)加强跟踪督促。对于已整改问题,将组织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将强化分类指导,逐项制订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持续督促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进联动整改。

(二)强化系统观念。坚持源头治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省审计厅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促进内部审计发挥源头治理作用。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强化“经济体检”,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提升整改合力,以数字化改革为审计与其他部门多跨协同赋能聚力。

(三)推动改革创新。发挥“七张问题清单”抓党建、带全局及“重大审计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的引领作用,深化各问题领域改革攻坚。认真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加快推动审计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