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审计助力县级政府公物仓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1-02-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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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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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岱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岱山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岱山县县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全面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资源,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加强政府公物仓建设是打造节约型政府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2020年,岱山县审计局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和多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县部分单位国有资产长期闲置、使用效率低,部分单位机构改革后资产多于实际需求。对此,审计建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通过集中收储、统一调配的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县财政局和县机关事务中心采纳审计建议,研究出台了上述《办法》。

《办法》明确,将部分办公资产纳入《统一调剂办公资产目录》,由政府公物仓统一管理和调配,具体工作由县机关事务中心统一负责实施,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协助监管。县国资中心在“资产云”系统中建立“岱山县县级政府公物仓”独立账户,用于闲置目录资产的账面管理和调拨工作。

《办法》要求,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应本着既方便资产接收与调剂,又有利于资产储藏保管的原则,科学设立政府公物仓主库房;独立办公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求,视情腾出部分储藏室作为公物仓分库房,由县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办法》强调,各单位应认真清点本单位的闲置目录资产并及时上报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对各单位申报的闲置资产须进行现场审核,对于符合标准的资产进行实物接收和登记入库,并及时进行账面调拨。各单位需要新配置目录资产时,必须首先向县机关事务中心提出调剂申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申请表需求在政府公物仓各库房内查找匹配资产,并按规定流程执行后调拨至所需单位,如未找到匹配资产再予以采购。(刘芯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