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出台审计整改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1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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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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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出台了《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审计整改检查制度》,以进一步统一审计整改督查流程,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制度要求,要划分审计项目所在科室负责人、审计项目组长、其他审计组成员应承担的审计整改督查责任。审计项目所在科室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督查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负总责,审计项目组长为具体审计整改督查员,其他审计组成员配合审计整改督查,形成各司其职、有督有办的良好链条。

制度明确,要把握好跟踪督促审计问题整改的时间节点。审计项目所在科室应根据审计报告送达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整改执行期满后30日内和60日内等时间节点,督促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等内容。

制度提出,要强化审计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对推卸责任,屡审屡犯,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整改的被审计单位,应按规定将单位或责任人移送区相关部门查处。(邵凯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