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审计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指导协作机制
索 引 号: | 00248239X/2022-00002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公开日期: | 2022-01-07 |
文号: |
00248239X/2022-00002
审计
省审计厅
2022-01-0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0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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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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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州市审计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审计与农业农村部门针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指导协作机制,以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高效,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绿色样本建设。
通知明确,全市审计与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资源共享合作、定期会商交流、合力推进队伍建设和协同联动4项协作机制,实现两部门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平台和成果共享、线索双向移送以及指导培训的常态化协作。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机关要将农村“三资”相关审计成果送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审计结果予以通报,作为警示案例,并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两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形成监督合力。
通知要求,全市审计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信息通报、会商研判、问题移送等沟通对接与日常联络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定期提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等审计所需资料,区县要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向社会聘用农村特约审计员,邀请审计机关专业人员培训讲解“三资”领域审计工作方法。(涂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