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整改683个问题 浙江2021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出炉

发布时间:2022-11-2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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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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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总结了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说明了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主要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报告》显示,今年审计报告反映了五方面137类问题,涉及870项具体事项,其中:立行立改类事项456项、分阶段整改类事项339项、持续整改类事项75项。截至2022年10月底,立行立改类事项中已整改423项,分阶段整改类事项中已整改240项,持续整改类事项中已整改20项。立行立改类问题金额30.93亿元,已整改金额30.89亿元,问题金额整改率99.87%。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涉及处理处罚8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3人、党纪处分40人、政务处理29人。

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整改情况看,各地各部门积极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研究落实审计建议,加强完善体制机制、改进办法措施,整改成效显著。具体情况包括聚焦财政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审计整改情况、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聚焦重大项目落地审计整改情况、聚焦重大民生保障和重大风险防范审计整改情况、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等。

在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中,关于“5+4”稳进提质政策方面,主要通过发放补贴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未及时审核发放等问题,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已核实4709家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发放到位,完成整改。

此外,在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方面,主要通过建立协作机制等措施推进整改。如针对未建立或落实水污染防治跨区域协商协作机制问题,7个县已与相邻县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检测完成整改,2个县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在聚焦重大项目落地审计整改情况中,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集中开工重大项目方面,主要采取加大力度推动项目开工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重大项目未按计划推进问题,29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9.8亿元,4个项目已恢复施工、完成投资1.1亿元,完成整改。

在聚焦重大民生保障和重大风险防范审计整改情况中,关于全省困难群众救助方面,主要通过加强核查、纳入救助范围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部分市县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问题,27个市县将2231人纳入保障范围,2个市给予757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763.24万元,完成整改。关于储备粮管理方面,主要通过强化追责问责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针对收储公司、粮库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账外账等问题,有关单位将问题移送纪委监委,已给予2人党纪处分、1人停职检查、6人批评教育,清退违规发放福利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省审计厅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都已作出整改,对于一些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已制定后续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跟踪问题整改,强化重点问题攻坚克难,巩固拓展审计整改成果,切实提升审计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