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出台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09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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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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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清县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规范建设资金运行,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德清县审计局在近年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了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结算审核等环节多方面的问题。对此,该局近三年共向县主要领导上报专报信息8篇,多次建议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工程全过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县政府最终让发改委牵头,建设、审计等部门协助,研究出台了上述《办法》。

《办法》明确,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等十四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德清县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各司其职,负责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储备库确定、年度计划以及计划调整、概算调整等事项的审核。

《办法》规定,要加强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储备、计划、审批、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建立储备预审机制,实施储备项目动态更新管理;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国资办)每年三季度启动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年度计划编制,并与本级预算和企业资金安排计划相衔接;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在项目的建设和竣工阶段,对招投标、代建制、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专项验收等事项有进一步明确规定。

《办法》强调,对于纳入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实施责任制管理,并纳入部门、平台和镇(街道)、县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对于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实施建设、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办法,依法对负有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追究相应的责任。(王其飞 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