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9X/2022-0006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公开日期: | 2022-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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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39X/2022-00063
财政
省审计厅
2022-03-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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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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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省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省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省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省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省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省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省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省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省委和省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设区市党委和政府通报有关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设区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省级投资和以省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省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省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省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省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6.组织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设区市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当地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市县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市县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市县审计机关负责人。
10.参与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省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审计厅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厅属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省审计科学研究所预算。
二、2022年浙江省审计厅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审计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收支总预算13703.33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收入预算13703.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48.44万元,增长10.9%,主要是审计信息化建设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534.92万元,占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63.41万元,占96.06%;事业收入5.00万元,占0.04%。
(三)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支出预算13703.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83.36万元,增长15.9%,主要是审计信息化建设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18.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2.4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875.58万元,占57.5%;日常公用支出1784.45万元,占13.0%;项目支出4043.30万元,占29.5%。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63.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3163.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7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2.44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63.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61.03万元,增长18.6%,主要是审计信息化建设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78.96万元,占8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2.01万元,占5.2%;住房保障(类)支出1802.44万元,占13.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557.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本级及厅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200.0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和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440.0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宣传、教育、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668.9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18.26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194.4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5.7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7.51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及厅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75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及厅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9.99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及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72.45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及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60.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75.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8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审计厅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39万元,下降12.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1.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5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境外审计、培训、国际学习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疫情防控等需要未组织因公出国(境)活动,2022年按照规定标准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0.6%。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境外国家(地区)来访团组指导调研、学习交流、工作联系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经批准更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0.0%,主要原因是2021年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使用公共交通出行较多,2022年按照规定标准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浙江省审计厅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4.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81万元,增长1.4%,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后按规定标准安排。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浙江省审计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7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9.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79.0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审计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2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浙江省审计厅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03.38万元,一级项目6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 反映审计部门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宣传、教育、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审计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及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