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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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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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审计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

2023410

 

浙江省审计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省审计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有序做好各项公开工作,不断推动部门决策、管理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审计监督现代化先行,切实为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起步开局提供审计保障

一、规范推进主动公开

(一)规范做好基本要素公开。

1.在厅门户网站规范集中公开并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规范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在“聚焦审计”和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牵头处室:厅法规处,配合处室:厅办公室)

2.省政府网站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公开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3.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及时集中公开办理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全年无办理情况的,要及时进行零办理情况说明。(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4.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设置、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机构信息,其中机构职能、部门领导、工作规则、岗位责任人等栏目在信息变化后24小时内更新。(牵头处室:厅人事处)

(二)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

5.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标题、文号、信息发布日期、成文日期、发文机关、统一编号等要素完整有效,并与政策解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关联。(牵头处室: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责任处室,配合处室:法规处)

6.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对清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严格落实标注“立改废”等标注要求。(牵头处室:法规处,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7.及时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无错报、漏报、迟报,文件修改、反馈规范及时,人员调整交接清楚并做到及时函告。(牵头处室:法规处,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开。

8.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系统梳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总结全面、数字精准、谋划科学。同步围绕报告重点内容,制作简明易懂的报告图解,及时在省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责任处室:厅办公室)

(四)规范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9.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时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起草重大行政决策的责任处室

10.重大行政决策前向社会公布事项草案、起草说明、决策依据、意见反馈渠道等,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予以说明。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重大决策草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如未采纳相关意见,及时公开未采纳情况并及时说明原因。(牵头处室:起草重大行政决策的责任处室,配合处室:厅办公室、计算机中心)

11.重大决策和政策草案在公开平台向社会征求意见,应采取听证座谈、列席会议、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牵头处室:起草重大决策和政策的责任处室,配合处室:厅办公室、计算机中心)

(五)规范做好审计工作成果公开。

12.做好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单位审计结果依法公开,继续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在省政府“聚焦审计”专题、厅政务新媒体,以及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审计结果公告”“推动制度完善”“审计整改落实”“审计移送处理”等栏目中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在全社会形成“审计查出问题、舆论推动整改、督查跟踪问效,推动深化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处室:办公室、内审处,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稳妥推进解读回应

(一)积极做好重大政策解读。

13.切实履行政策解读主体责任,高质量起草解读材料在重大政策事项以及审计结果公告发布时,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不可简单复制文件内容或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进行解读。厅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等,全年进行政策解读不少于2次。(牵头处室:起草各项政策的责任处室,配合处室:法规处、办公室)

14.政策解读应实用易用,通过政策图解、政策简明问答、短视频、媒体评论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有重点、多角度、深层次地解读引导,帮助公众更好地读懂读深读透、正确理解、全面认识。政策解读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原文件关联发布。(牵头处室:起草各项政策的责任处室,配合处室:法规处、办公室)

15.结合走访调研基层、企业等活动,适时采用政策宣讲点单服务、云展览、在线知识竞赛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讲服务,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和个性化推送。(牵头处室:起草各项政策的责任处室,配合处室和单位:厅办公室、法规处、计算机中心)

(二)积极做好政策咨询。

16.结合“民呼我为”平台应用,开设线上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实时为群众提供解答同时可设置固定咨询点,或结合线下政策宣讲活动,同步开展线下咨询活动,为群众咨询提供深入解答。(牵头处室:起草各项政策的责任处室,配合处室和单位:厅办公室、法规处)

(三)积极做好热点回应关切。

17.维护好公开平台设置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相关栏目,畅通回应群众关切的渠道。(牵头处室:计算机中心,配合处室:厅办公室

18.通过厅门户网站栏目、微信公众号以及“民呼我为”平台等及时对涉及本单位的舆情热点问题进行答复和作出回应。始终坚持“一把手”主抓,对涉及我厅重大舆情的,由厅主要负责人参与回应,稳妥有序做好舆情应对。(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有序推进依申请公开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

19.据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要求,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标准。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事前介入模式。通过上下级联合会商办理,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指导提升基层公开意识和办理水平。(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沟通服务。

20.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针对咨询答疑件办理,突出柔性答复,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调解,疏导负面情绪,主动架起群众与政府沟通互动桥梁。(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

21.规范办理省厅依申请公开件,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依申请公开件,做到精准研判、积极应对,会同厅法律顾问资源力量,尽量减少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积极推进平台建设

(一)优化网站管理。

22.做好厅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网信、宣传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网站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杜绝空白栏目、超期更新栏目,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清理整合无法按期更新的栏目,及时归档不再更新的专题。(牵头处室:厅办公室,计算机中心,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优化政务新媒体管理

23.政务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全量纳入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严格按要求完成政务新媒体集群协同任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必须通过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至少每2周更新一次,严防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等情况。(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4.在政务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及时与网友进行有效互动,做好涉审舆情的正确引导。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在政务公众号增设办事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办理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25.多平台拓宽发布渠道,在充分发挥厅管媒体作用的同时,加大通过审计署网站、《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新蓝网APP、今日头条号、省政府网站等多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力度,确保全媒体同步发声、多方式密集呈现,并在深化运作政务新媒体、多形式解读重要政策等方面下足功夫,让更多社会公众走近审计、读懂审计。(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全面推进机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保障机制。

26.巩固和完善厅党组领导、信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指挥的领导机制,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推进责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两张清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加强审核把关机制。

27.所有稿件先审后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确保信息准确合规,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杜绝泄露国家秘密个人敏感信息(身份证号、手机号、金融账号、健康状况等)、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加强舆论引导机制。

28.坚持积极、稳妥、审慎、适度的原则,切实加强审计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遇到舆论热议审计发现问题等情况时,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回应,正面引导,确保舆论平稳发展,正能量充分释放。(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单位:法规处、计算机中心)

(四)加强培训指导机制。

29.在全省审计机关办公室综合能力培训提升班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重点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专题培训,积极指导推进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五)加强亮点挖掘机制。

30.注重挖掘审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总结,积极向“政务公开交流”“政务公开在浙里”专栏投稿,积极争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或省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责任处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