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39X/2023-00741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省审计厅 公开日期: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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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39X/2023-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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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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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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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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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2号公告:大运河(杭州段)和西溪湿地生态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3-08-14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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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6日至5月26日,对杭州市2021年、2022年大运河(杭州段)和西溪湿地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大运河(杭州段)和西溪湿地生态保护基本情况

大运河(杭州段,以下简称大运河)涉及运河总长度261千米,包含大运河世界遗产(杭州段)河道约110千米、国家与省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及遗产保护规划涉及的河道约49千米、其他国控河道约102千米。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西溪湿地)规划总面积1038公顷,划分为保育区(585.93公顷)、恢复重建区(43.65公顷)、合理利用区(408.42公顷)等3个功能区,是中国第一个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级湿地公园。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杭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和西溪湿地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制度规范,抓好落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利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杭州市存在规划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管理体制不顺、重大项目推进与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体系建设和总体推进方面。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体系不够完善,西溪湿地新一轮总体规划尚未出台。大运河年度工作要点未充分体现上级决策部署,11项市级大运河年度重点工作进度滞后。

(二)管理机制和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大运河牵头机构职责履行不到位,生态保护职能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联防联治联建机制未全面构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平台建设滞缓,西溪湿地信息发布机制不健全。

(三)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未及时制定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部分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河长制”履职体系不健全,西溪湿地封闭水塘环境监管与污水管网管理工作存在漏洞。

(四)生态空间管控方面。大运河遗产影响评价审核审批不严。西溪湿地业态准入缺乏规范性要求,对部分租户占用公共资源管理不严。

(五)重大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方面。大运河和西溪湿地部分项目进度滞后,10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开工建设,2个建设项目未办理渣土外运处置手续。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相关代建费率标准,部分不可搬迁设施设备残值长期未入账。遗产河道水质监测项目决策管理不到位。西溪湿地业态招引管理不到位造成1个项目租金损失。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从完善规划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一)规划体系建设和总体推进方面的问题。

已启动大运河河道水系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等编制前期工作,《杭州市大运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完成第二轮意见征集。已修订完善杭州市大运河2023年工作要点,增补生态保护、绿色航运等保护类项目,于2023年6月5日正式印发实施。已完成杭州市大运河2023年工作要点和迎亚运大运河“十个一”工程任务分解下发,按月报送35个重大项目和30个重大活动进度,重点项目等已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专项考核。

(二)管理机制和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

已修订完善杭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目前正在制定大运河国家公园综合专班组建方案。杭州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杭州市运河综保中心)已发函将大运河遗产河道遗产区和缓冲区范围及保护事项告知各级河长,杭州市河长办已将相关部门的大运河月度水质监测数据纳入河长在线平台,杭州市西湖区已与相邻各区签订大运河联防联控协议。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数智管理系统已完成6个子系统开发工作。

(三)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问题。

已印发《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杭州市河长办已发文要求各级河长加强履职,并在新河长在线平台中开通“履职提醒”和“保洁管理”模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场所已完成砌筑建渣冲洗区周边挡墙、转移全部废弃活性炭至危险废物仓库、增设固体废物暂存场地堆土分区标识及警示标牌等措施。

(四)生态空间管控方面的问题。

杭州市运河综保中心按照《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价实施办法》要求,严格审核项目材料。

(五)重大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项目已进行可行性研究报批程序,已完成杭钢单元6个地块及周边规划道路区域土壤修复工程。8个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批复。杭州市商旅(运河)集团已按规定的费率标准与代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已收回不可搬迁设施设备残值款184.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