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税征收管理 ​

发布时间:2019-05-09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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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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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嵊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开采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资源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并开展相关企业矿产资源税结算清缴工作。

去年下半年,绍兴市审计局在对嵊州市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嵊州市税务局仍委托嵊州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以炸药购买量为依据代征资源税,未按实际矿产开采量对资源税进行结算清缴,造成部分采矿企业实际缴纳资源税与应缴数不符。为此,审计建议嵊州市税务局和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建立协作机制,规范资源税征管事项,并按实结算矿产资源税。

嵊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嵊州市税务局已停止资源税代征业务,并出台《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开采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资源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在明确责任主体和各项要求的同时,实现税务和国土部门信息实时共享,通过联合监管强化矿山资源税催缴入库工作。同时,嵊州市税务局对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已代征资源税企业按实际开采量开展结算清缴工作,对嵊州市福源矿业有限公司、嵊州市华泰石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补征资源税104万元,对嵊州市盛泰矿业有限公司退资源税132万元。(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