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0期 返回首页

加大“两统筹”力度 助推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0-12-10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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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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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两统筹”力度 助推审计全覆盖

□ 海盐县审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要求,海盐县审计局坚持“一盘棋”理念,围绕“三个平台”建设,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一、持续深化“两统筹”,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一)注重协调,强化审计项目统筹

一是深化1+N”统筹实施项目。从审计服务“三个报告”需求出发,以财政同级审为龙头,采取“1+N”的审计模式,将财政同级审与专项资金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项目有机结合,并开创性地将政府投资项目调查作为同级审的重要内容同步实施审计。2020年将减税降费、就业政策落实、“三保”执行等审计事项融合,从源头上避免了对同一单位、同一事项的重复审计,实现分工合作,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的审计模式。

二是多项目统筹融合实施。该局科学统筹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9年、2020年分别将沈荡镇、通元镇的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进行统筹融合,通过组建同一审计组,统一审计进场、统一审前调查、统一审计取证、统一交换意见,分别编写审计实施方案、分别问题定性处理、分别出具审计报告的方式,最大限度实现资源整合。

三是重点事项嵌入实施。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主线,结合上级审计机关有关审计任务要求,将相关审计事项纳入年度其他审计项目,2019年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作为审计重点内容贯穿全年所有相关项目。

(二)整合资源,强化组织方式统筹

一是内外协同,科学统筹项目计划。牢固树立“一盘棋”审计理念,做好“内外协同”文章。内部加强各科室间的沟通,强化多科室的协同作战。2019年创新实施“小项目、大统筹”的审计组织方式,将某三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统一制定方案,分别进点实施,再由三个审计组统一汇报审计问题、统一定性定责,以统一模式,提高审计效率、把控审计质量。外部强化与纪委监委、财政监督部门协作,加强成果和信息共享,发挥监督合力。

二是上下联动,借力经责内审平台。针对镇(街道)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由点及面,增强审计项目的整体性和宏观性,2019年将农村“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定作为同级审重点专题,依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审平台,以“基本情况表+自查报告”形式统一布置9个镇(街道)进行内审自查,并将结果上报该局。

三是以审代训,有效整合外部力量。为适应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该局创新培训模式,积极开展“以审代训”工作,在2020年在通元镇、望海街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项目中,有计划地安排镇(街道)内审骨干参与审计项目的实施。另外,在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补充审计力量不足,解决专业知识受限的问题。

二、扎实推进全覆盖,切实提升审计质量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工作导向

该局明确以部门预算执行大数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部审计为依托,以“两统筹”工作要求为指导,积极融入“一盘棋”格局。该局成立局审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和计算机审计攻关小组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审计全覆盖工作的管理运作。提升全体干部审计全覆盖认识,积极探索多种方式实现审计全覆盖。

(二)坚持数据先行,推进多元覆盖

该局着力落实“科技强审”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组建大数据审计攻关小组,初步形成了“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的大数据审计组织模式。。通过实施不同审计项目,不断扩充、更新部门行业领域的电子数据。目前已实现全县56家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全覆盖。

(三)打造内审平台,探索全覆盖新路径

海盐自2008年在全省首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模式,经过12年实践,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在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促进单位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和防范廉政风险发挥了显著作用,是加强权力制约,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重要平台。

一是创新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出台《海盐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审工作实施办法》,由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全县的经济责任内审工作,并成立县经济责任内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对接各内审单位,做好日常指导、协调等工作。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经济责任内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确保内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19年底,全县9个镇(街道)、45个部门(单位、国有公司)共建有54个审计组(室),实现了对部门、镇(街道)和国有集团公司的全覆盖。

二是多方联动,发挥监督合力。各内审单位根据内审通知要求,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自查,并延伸审计下属二、三级单位,按期出具内审报告。在自查基础上,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组织、纪委监委、财政等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约15家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发出抽查意见书。至2019年共抽查单位126家(次),提出审计建议324条。对内审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至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回访,年末向县政府报送当年度的经济内审结果报告。

三是强化整改,提升审计质效。每年县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审查各单位内审报告、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单位经济责任内审组织开展的质量效果作出评价,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情况、内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对存在问题多,且屡查屡犯或不按规定整改的内审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对单位领导开展约谈。至2019年底,全县共组织完成经济责任内审项目614个,促进增收节支3.42亿元,推动各单位出台和修订各类制度、办法875项,发现违法犯罪案件线索6起,充分发挥了贴身防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