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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好位 开好局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发布时间:2020-12-0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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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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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好位 开好局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 省委审计办秘书处

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目的是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1812月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接受省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省委审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审计办”)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审计工作成效明显提升,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实现了高起点开局、高标准起步,得到了省委的充分肯定。

一、贯彻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省委审计办作为省委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首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好党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把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全省审计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全力筹备好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为审计工作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省委审计委员会负责全省审计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重大事项要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作出部署。省委审计办将筹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当好参谋助手,研究提出会议议题,主动做好会议请示、材料准备和征求意见、与省委办公厅对接、筹备会务等服务工作,会后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报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审批印发,并进行适当的宣传。自省委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已召开会议4次,审议议题15个,其中听取上级会议精神汇报3次、听取年度审计工作汇报3项、研究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审计业务制度5项、审议年度项目计划草案2次、审议年度审计报告2次,还书面审议了2019年审计整改报告。通过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为审计工作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审计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更好地发挥重要作用。

(二)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项首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应首先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包括出台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制定重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交重要审计情况和年度审计报告,请示重大违纪违法处理等。省委审计办始终把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责任和具体行动,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切实做好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报送工作。截至20206月底,省委审计办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166篇,其中审计报告类68篇,专报信息94篇,其他报告4篇,获车俊书记实质性批示77篇,极大地推进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省委审计办还及时做好审计委员会主任批示的汇总、分析,不定期跟踪相关单位整改进展情况。

(三)及时组织学习有关指示和精神,把党的领导落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后,省委审计办第一时间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汇报会议精神,提出我省贯彻落实建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后,省委审计办立即组织全省审计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特别是“三个加大”“四个促进”“五个新作为”“四个常态化体检”、审计全覆盖和“审计一件事”思想等会议精神和工作理念,研究提出全省贯彻落实意见,把党对审计工作的要求落到具体审计实践中,确保审计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建立完善审计办日常工作机制

省委审计办面对全新的工作,边学习边探索,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履行职责打好基础。

(一)建立内部工作机制。省委审计办工作由省委审计办主任、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直接分管,为更好加强领导,又确定一名党组成员、副厅长协管。成立省委审计办秘书处,负责处理省委审计办日常事务;同时明确省审计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审计办相关工作,接受审计办统筹协调(具体由秘书处负责)。这一领导体制和内部工作架构,特别是审计办与审计厅之间工作统筹承接机制,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立外部协调机制。为加强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省委审计办制定出台了《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制度(试行)》,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规定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可召开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贯彻执行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商讨提出审计工作有关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需要成员单位协调解决的审计工作具体问题,共同推进审计结果运用等事项。同时,要求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明确日常事务联络机构和联络员。

(三)建立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报送机制。省委审计办在省委办公厅文电处的指导下,第一时间梳理制定了审计办文书格式,制作了各类文书文头模板,明确了主送、抄送。在学习和借鉴中央审计办有关机制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形成了我省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报送机制,专门向省委书记和省长报告,得到领导认可;同时,还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就报送机制作了汇报沟通,确保今后运转顺畅。20206月中央审计办举办工作交流会,我省就材料报送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四)建立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为督促审计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和审计领域重大工作落到实处,省委审计办制定出台了《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试行)》,对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省委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审计工作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察督办。

此外,省委审计办还加强对市县党委审计办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调研指导、工作通报等形式,将有关工作机制提供给市县参考,帮助和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

三、统筹谋划牵头推进重点审计工作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统筹谋划作用,省委审计办及其秘书处除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外,重点牵头抓好需要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审计工作全局性的重要工作。

(一)牵头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省委审计办秘书处牵头开展浙江审计工作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十四五”期间审计工作发展初步思路和申报“十四五”专项规划。牵头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将中央和省委有关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纳入审计监督范畴,紧跟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盯书记省长关心事项和紧贴社会民生热点事务进行调研谋划,提出立项建议,项目计划的政治站位、宏观性都有较大提高。

(二)牵头起草审计“三个报告”。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简称审计“三个报告”)需要报送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起草工作由省委审计办秘书处承担。在省厅各处室的全力配合下,2019年审计“三个报告”主要聚焦七个方面重点内容,反映了122个问题879个明细事项,得到省委审计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公众的好评。

(三)牵头综合提炼审计成果。省委审计办牵头统筹谋划审计成果运用工作。2019年实施的成果运用工程,为防范屡审屡犯现象,牵头梳理了近年来审计发现的各领域问题,经归纳提炼形成了财政审计、企业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等10个行业的共性问题清单,编印成册后分送各部门单位以供参考,受到广泛好评,多位省领导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学习、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仍然在路上,许多难题有待破解,需要群策群力、探索创新,全面发挥党委审计办作用,走出一条符合浙江审计实际、具有浙江特色的党委审计办运作模式,在提高审计监督效能、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建设“重要窗口”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