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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担当 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内部审计力量
发布时间:2020-12-0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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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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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担当 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内部审计力量
□ 任伟莲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为浙江实现更好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提供了战略指引。“重要窗口”建设要求浙江各方面工作全面提高、全面过硬,是一项全面系统工程。全省各微观组织都是“重要窗口”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窗口”建设的基础。内部审计作为组织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应更好发挥基础性、源头性自我监管作用,为各组织在“重要窗口”建设中争当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保障。
一、立足省域治理现代化,标定好内部审计发展新定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作出了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展示“重要窗口”的主轴主线。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微观组织的治理状况是整个行业、地区乃至国家这一复杂体系的治理基础,内部审计要站在推动国家和省域治理现代化、推进“重要窗口”建设的高度谋划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融入到思路举措上、体现到精神状态上、落实到工作成效上。进一步落实好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推动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二要提高工作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紧紧聚力单位中心工作,精准发力,有的放矢。聚焦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有效落实开展审计。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是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和社会责任的主要参与者、推动者、承载者、落实者。推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真正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得到忠实执行和有效落实,是内部审计的首要职责。要将维护制度权威、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制度完善贯穿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聚焦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落实开展审计。单位最强烈、最迫切的工作重点难点、风险控制点,就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着力点。聚焦完善治理、提质增效、防范风险开展审计。着眼于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加强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审计,把绩效理念贯穿于内部审计全过程,增强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和防范能力,推动完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单位健康发展。聚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开展审计。紧盯“关键少数”,紧扣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定期轮审、离任必审,努力实现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促进形成对权力的长效监督机制。
二、立足审计监督新要求,标定好内部审计发展新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审计工作,从审计工作是“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定位新要求。内部审计要及时对接新定位新要求,树立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根植“治已病、防未病”的价值导向,实现查治防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础性、源头性自我监管作用。
一要深挖细查,“查准病”。要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坚持凡审必严,加大审计力度和深度,做到敢于发现问题、深度分析问题,深查问题根源,提出对策建议。特别是对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从制度和机制层面去研究,提出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等的建议。
二要强化整改,“治好病”。要改变“重审计轻整改”的观念和做法,强化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包括审计整改监督检查机制、审计整改协调联动机制、审计结果通报机制、审计发现问题问责追责机制与移交处理机制等整改长效机制,探索形成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推动各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三要深化成果运用,“防未病”。要加大对内部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加强风险研判,形成更高层次的内部审计综合分析报告,趋势性预测报告、风险揭示报告、制度机制缺陷预警报告等;要丰富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层次和渠道,建立完善审计成果分享供给机制,打通向各层级分享供给内部审计成果的渠道,及时向领导层、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建议;要强化重点预警预防机制和措施,推进以清单为基础的审计预警机制,通过梳理编制风险清单、共性问题清单、典型案例等,更好发挥审计震慑、警示作用,推动积极主动预防;要构建多部门风险防控协同合作机制,强化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推动审计成果的深化运用。
三、立足审计制度发展完善,推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建设的浙江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近年来,我省各地在加强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建设中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一系列创新做法和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协同机制建设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实践贡献更多浙江素材、浙江经验。
一要转变思维理念。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发挥的重要载体。国家审计要转变内部审计是补充的定位,将内部审计作为平等合作主体,以开放共享的态度推动两者协同机制建设,调动内部审计计量,整合内部审计资源。内部审计要从服务的内向性思维定式中解脱出来,跳出本单位视角,以开阔的视野和多维的服务意识积极主动融入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参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建设,合力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二要加强监督指导。国家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理顺工作体系、构建工作平台,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指导服务与监督评价并重,通过实务指引、培训辅导、经验交流、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分层分类推进内部审计更加规范有效。要着力构建以“清单督导”模式为基础的协同机制建设,指导部门和单位按清单内容加强自我监管,提升内部审计质量效率,推动内部审计内生性发展。
三要完善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的制度机制,探索创新资源整合模式、明确细化整合路径措施,建立包括与主管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分工机制、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资料备案机制等在内的制度机制,推进工作有效开展。要切实发挥好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服务职责,架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桥梁纽带。
(作者单位:省审计科研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