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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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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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农商银行作为山区法人银行,按照监管要求,内审部门对本单位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年一审,并根据监管政策逐年调整审计重点。近几年的审计结果也表明在建立业务关系时的客户身份初次识别以及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工作仍有不规范之处,涉及的网点、柜员也较多。本文主要以泰顺农商银行为例,结合内审部门对反洗钱基础工作之客户身份识别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操作不规范和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及困难,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反洗钱工作面临的监管环境
在反洗钱监管整肃升级、反洗钱罚单频发背景下,金融市场面临的反洗钱合规风险日趋上升。央行于2018年7月起陆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全流程反洗钱工作,强化客户及其受益人的身份识别管理,反洗钱监管已然成为中国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据统计,2018年、2019年反洗钱处罚原因中,“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均为反洗钱义务机构违法行为之首;从反洗钱处罚的笔数和处罚金额来看,银行业是重灾区。然而,泰顺农商银行也未幸免,2018年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到人,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罚款。
2020年开年不久,2月14日央行就两度披露千万级反洗钱相关罚单。可以看出,2020年反洗钱监管工作仍将持续纵深。因此,山银银行应在监管政策要求下,从严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山区银行客户身份识别执行情况
(一)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具体要求
在当下洗钱犯罪的组织性、隐蔽性、专业性大大增强的形势下,如果单纯只确认客户的身份证件是不能有效识别洗钱犯罪的。虽然我国法律文件中依然广泛使用“客户身份识别”字眼,但不能因此就将客户识别的范围局限在身份证明文件上,而应该作扩大解释,即客户身份识别既包括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也包括了解客户的职业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流向规律等有关情况。
目前,对于初次识别,泰顺农商银行除了要求注重客户的“三要素”审查,即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头像的审查,还要求登记客户的性别、联系方式、国籍、职业、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受教育程度以及实体的经营范围、实际控制人、收入等信息,但对于职业、住所、实际控制人、收入等方面的文件、数据或信息来源等没有明确的审核要求,单凭客户口述登记。2019年5月省联社上线个人存款开户等18个高频交易中客户身份信息完整性校验提醒功能后,可根据系统提示,对客户预留的身份基本信息进行补充。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时,也是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更新信息。
随着外籍务工和婚嫁人员的有增无已,以及配合当地政府“一件事”多证联办等各项政策,凭护照、户口簿等证件办理的业务也不断增加,客户身份识别难度随之加大。
(二)日常审计发现的主要情况
近两年泰顺农商银行内审部门开展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账户实名制执行不到位。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规定,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近两年审计抽查发现,均存在账户名称和身份证名字不符的情况。如2020年2月审计抽查发现,共有18户账户名称与身份证名字不相符,涉及12个网点、16名柜员。另外,未联网核查客户身份信息现象也比较常见。审计组经数据分析后,随机抽取筛选结果中39笔可疑数据进行核实,发现有17笔需核查客户身份的业务在办理时未进行身份核查,涉及14个网点、16名柜员。
2.客户开户证件未留存。“为客户开立账户时,应当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作为开户时的必要动作,部分网点却未严格地执行这一规定,在审计时仍然发现存在开立账户时经办柜员未留存开户证件的影像件或复印件,或是留存的证件模糊不清晰,无法识别客户长相的情况。另外,2019年因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要求,凭常住人口登记表批量开立市民卡1500余户,有效证件及涉税声明文件等均未留存,需代理人主动至柜面激活时进行维护。
3.客户信息采集手段单一。如对于证件到期未及时更新信息的客户,客户证件均需线下采集,无线上采集平台支撑,也无系统可联动发送提醒信息给客户,靠定期批量导出数据处理及客户至柜面办理业务触动核心系统时自动提示,这些都对提高客户身份信息有效性有一定的制约。
4.存量客户信息治理成效稍慢。需要治理的存量客户信息主要包括:证件未留存、证件到期以及职业、住所、身份证有效期未维护或维护不准确等,截至2020年3月末,合计155873条数据需要更新维护。2019年开展客户信息治理工作,总行下发近14.5万条数据要求各网点进行维护,共计完成85681条,客户信息有效性由年初40%提升至62.37%,但存量客户信息治理基数大,且每年会有新增数,仍需继续加强治理力度。
三、客户身份识别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及困难分析
(一)客户信息来源渠道少且依赖客户主动提供。客户身份识别涉及的领域较广,除金融机构外,还涉及工商、税务、司法甚至纪检监察部门,然而这些部门间并没有横向联网,无法实现客户身份识别信息互通。加上现阶段尚无社会企业(公众)信息系统及信息公布制度,柜员只能在客户办理柜面业务时向其了解,但客户因对“了解客户”要求存在疑虑与反感,不愿提供详细个人信息,或是客户虽愿意提供,但受限于信息平台,对客户在开户环节提供的诸多资料信息无法进行有效核实,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有效证明文件较多且难以识别真伪。目前山区银行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对于居民身份证,可以通过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或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等方式加以核实。而其它合法证件却没有配备相应的识别辅助设备,大多数柜员对这些证件的真伪缺乏有效识别手段和技术,大多时候只能“望证兴叹”,无法正确识别。
(三)核实客户身份信息手段有限且相对落后。目前仅限于居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有限资源,且部分信息还需在以客户提供了相关身份资料为前提的情况下进行核对。对于隐蔽性信息或其他重要信息,可能存在漏查情况,导致客户身份识别存在不足,降低基础工作质量。另外,虽然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已应用于部分业务如手机银行业务当中,但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机具、POS机等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非柜面业务仍以账号、密码作为身份识别凭证,难以了解交易真实目的及账户实际控制人。
(四)各业务部门之间尚未形成最大合力。山区银行虽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日常事务办公室,负责本行的反洗钱牵头工作,但目前反洗钱工作几乎由牵头部门一肩挑,很难有效地推动专业条线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多年来业务部门主要工作重心一直是专业管理和业务营销,赋予其反洗钱职能也只是近几年的事,对新增职能未形成正确认识或给予足够的关注,也导致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未达要求。
(五)基层操作严谨性有待加强。我国先后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及山区银行自主出台的涉及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规定,如泰顺农商银行制定了《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操作规程》、《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面业务操作若干规定》等。但是,这一系列法规、条例、规定在基层网点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仅限于对制度的了解,没有深刻的认识。
四、山区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展望
客户身份识别虽然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但也并非无计可施。需结合山区银行工作的实践,从增强意识到加强培训到信息完善,形成反洗钱体系,同时还需内外协助,筑牢“第一道防线”。
(一)切实提高认识,做好“两个强化”。强化风险意识,将被动风险防范转为积极主动风险管理,把反洗钱风险防范、合规经营理念深度融合到各项计划目标、管理体系、业务流程之中,形成坚强屏障,努力减少违规经营。强化责任意识,包括反洗钱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业务条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都要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认真履行好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从而实现从源头上严控风险。
(二)强化治理工作,提高信息有效性。加强客户身份识别行为及留存信息数据的治理工作。一是强化对柜员的事中控制,坚决遏制柜员受理非实名制开户、无效证件开户和留存无效身份信息等违规操作行为。二是事后监督中心将客户身份识别和信息留存列入每日事后监督重点事项,采取措施避免联动核查系统的不稳定性带来的误差,保证增量客户留存信息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三是持续治理存量客户留存的身份信息数据,反洗钱管理部门联合各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业务关系存续期间的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着力降低留存信息不完整、信息错误、证件超期等的存量客户比例,对无法联系客户完善身份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制账户交易等控制措施。
(三)加大科技支撑,实现系统联通交互。进一步完善、提升山区银行内部系统间的数据共享程度,使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反洗钱工作平台等独立系统内的客户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能够实现稳定地、及时地联动。继续加强系统开发与管理需求的动态匹配,如开发线上客户信息采集平台,提高客户信息电子化采集能力,进而提高客户信息有效性。
(四)健全奖惩机制,奖励约束并举。完善反洗钱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有效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对未能有效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的人员要予以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同时,山区银行现行反洗钱相关制度只规定了违反规定应如何处罚,却没有涉及奖励的措施,建议反洗钱管理部门完善反洗钱激励机制,对反洗钱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网点)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并将其有效反洗钱工作举措分享推广至辖内网点。
(五)完善诚信体系,纳入征信管理。建议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建立有效机制,将客户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义务以合理方式纳入征信管理。同时,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隐瞒、作假行为,或有洗钱嫌疑,银行受理网点应及时上报总行反洗钱管理部门,由总行汇总上报人民银行;属于诚信问题的,予以记录,纳入征信管理。
(六)加强外部协作,尽早实现数据共享。有效的身份识别必须以有效的信息为依托,建议公安部门将其管理的户口簿、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公民身份信息纳入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实现公民身份信息的进一步对接。努力拓宽客户信息数据来源渠道,加大与工商、税务、通讯等数据对接,拓展信息来源渠道,从而全面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泰顺农商银行 潘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