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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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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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街道老年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街道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收养对象为辖区内五保供养对象及部分自费寄养老人。该中心创立于1995年,现占地面积14185.8平方米,建筑面积3036平方米,拥有宿舍98间(其中老年人宿舍86间、工作人员宿舍12间)、床位100张,共有老年人45人、工作人员13人。中心财务独立核算,费用支出由主任一支笔审批,设出纳1名,聘用会计1名。2019年财政下拨200余万元用于五保老人吃、穿、住、医、葬五方面需求及中心的正常运转。
近年来,在街道及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中心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体得到了应有的照顾,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审计背景与目标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传统的养老方式和观念逐步向社会养老转变,中心的创立是完善养老福利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有力举措,今后上级部门也将逐步加大养老扶持资金的补助力度,但长期以来各部门只侧重于对中心的政策领导,而对业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不够重视,使其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已经出现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惠民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养老人员的合法权益,A街道第一次将审计目光关注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希望通过审计,全面掌握和了解中心财务管理情况,核查其收入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及相关养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其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今后惠老资金的规范使用打下坚实基础。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组通过翻阅原始凭证、实地走访、对接主管部门了解政策落实情况等,全面审计了中心2016年至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发现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问题,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1、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审计组逐笔翻阅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以及审核支出原始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发现存在报销费用缺正规发票、发票内容不详及手续不齐、发票不真实、付小工工资等费用支出缺明细清单、款项支付无依据等问题。
2、工程建设管理欠规范。审计组关注工程项目的决策程序、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着重审查了工程是否存在以整化小逃避招投标的情况,工程款支付、质保金暂扣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发现存在1-5万元工程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验收审计等程序,5万元以上工程拆分等问题。如该中心重度护理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流于形式,中标价337876元,审计核定价324708元。此工程原为多项零星工程,未招标,后补招标手续,存在先施工后招标的不规范现象,且工程款未按规定支付,陆续付给不同的施工人员共183607.1元,未付给中标单位。
3、现金使用管理超标准。审计组现场盘点库存现金及电询银行存款余额,关注是否存在白条抵库和私设“小金库”;抽查了出纳现金日记账以及银行账户,并对长期未达账项进行了审查。发现中心每月月末库存现金超限额,其中最高92252.78元,最低13455.68元,且存在坐支现象,五年内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寄养费共计514520元未及时缴存银行。
4、福利待遇发放有违规。审计组审查工作人员报酬、福利费发放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培训、考察、会务、差旅费等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等。发现中心工作人员养老医疗保险根据社保局规定标准个人负担部分应交148388.9元,实交123336.6元,少交25052.3元;发放老年人红包、压岁钱时同步发放给工作人员,共违规发放51480元。
5、日常费用支出不合理。审计组重点审计食材及日用品等采购的真实性。发现一些日常开支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如购入大米数量远远超过正常用量,部分大米酿造烧酒用于交际;购买食品、生活用品数量与老年人不匹配,实际购入物品数量远超平均人数,经核实,部分食品、生活用品用于交际;违规购买红酒、水产品、农副产品等礼品用于交际;老年人死亡补贴每人金额6000元,用于丧葬、办饭等开支,未见相关的文件规定,且以自制凭证报销。
三、严肃整改彰显审计成效
审计组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向街道书记酝酿会进行了汇报,得到街道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街道社务办督促中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
1、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中心主任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审计组把审计发现的问题反馈到街道社务办,共同抓好整改落实。老年人服务中心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根据审计提出的问题,结合街道书记办公会议精神,收回了工作人员少交的养老医疗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25052.3元,退回了违规发放给工作人员的红包、压岁钱51480元。
2、汲取教训,建章立制。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街道财政管理办积极梳理,出台了一系列老年人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从实行报账制、印鉴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审批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资产清查管理制度五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3、制定目标,加强考核。依据审计提出的建议,街道社务办根据实际情况并对照兄弟乡镇老年人服务中心人员报酬,制订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了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年终考核奖。基本工资按级别区分,年终考核奖实行绩效制。
4、纳入财政,接受监督。根据审计建议,中心账务将纳入财政体制管理,不再单独外聘会计,会计岗位由财政管理办人员担任,今后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方法记账。
5、严肃纪律,追究责任。针对中心违规发放“压岁钱”的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老年人服务中心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审计总结与启示
通过此次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总结。有些问题的产生,有一定的客观性,有些问题的产生,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未能及时转变造成的。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切实提高规矩意识,讲纪律,讲规范,更好地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
1、树立规矩意识是前提。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是规范老年人服务中心工作的前提,在保证财政资金足额拨付的基础上切实将资金用到实处,用在养老服务的“刀刃”上,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
2、健全制度措施是基础。街道社务办应加强责任意识,完善管理的制度措施,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随时督查老年人服务中心运转情况,确保老年人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有效落实。
3、加强日常管理是保障。中心应加强日常运营管理,保障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工程管理力度,严格按照街道工程管理文件及市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做到程序到位、手续规范。杜绝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及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再次发生。
4、严把财务关口是关键。街道财政管理办应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纳和会计的业务培训,把好原始凭证审核关,加强对老年人服务中心资金监管,提高财政经费使用效益,当好财政资金的守门员。
(余姚市朗霞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 蔡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