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9 11: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我厅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厅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
(一) 主动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内容为本厅的主要职责、厅领导信息、内设机构。
2、审计法规类信息7条,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6号。
3、行政公文类信息26条,内容包括浙江省审计厅任、免职的通知、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审计机关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浙江省审计厅检查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执行情况的通知等。
4、财务管理类信息1条,内容为浙江省审计厅财务管理制度。
5、审计科研类信息23条,内容包括审计科研项目立项、优秀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评选、审计科研学习资料等。
6、人事管理类信息2条,内容为任职通知。
7、廉政建设类信息 1条,内容为2008年全省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指导意见。
8、工作动态类信息17条,内容包括审计管理和审计业务工作。
此外,还向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局公告了《浙江省2006至2007年部分市县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审计调查结果》、《我省部分市、县(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等11个审计结果。
(二) 主动公开的方式
2008年,我厅主动公开的89条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浙江审计”互联网网站和向有关部门、单位发送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厅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还有欠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够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我厅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探索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及公众进行公开。
二是在审计公开的信息内容上,多增加一些符合公众需求的内容,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公开。
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针对全省审计机关仍将面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定的标准不明确,公开属性界定仍缺乏操作性等问题,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如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促进全省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对以下情况加以说明:
1、2008年,我厅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2008年,我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3、2008年,我厅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浙江省审计厅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