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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0-06-2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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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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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议

□ 臧其凯

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审计人员,近年来在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建设管理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违法违规、管理失控的现象仍比较突出,应引起重视,亟待采取措施加以规范和解决。

一、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现象较为普遍。一是项目设计未招标。以项目设计具有专业性为由,依据主管单位或建设指挥部的会议纪要,直接委托给相关单位设计,未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二是部分工程施工不招标时常发生。以加快施工进度为由,通过部门会议纪要等形式,将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直接发包给所属系统内企业承建;或将原招标暂定价较低、实际变更增加较大、潜在利润空间较高的装饰等工程,直接发包给原中标单位施工,未按规定履行重新招标程序。三是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不招标较为突出。将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咨询服务,通过人为拆分降低单项合同估算价、分散采购标的等方式,规避招投标管理。

(二)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一是已完工的部分工程变更造成返工损失。由于人为因素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尤其是对部分已完工的工程进行变更,有的工程多次变更、重复施工,造成损失浪费的情况严重。二是设计变更增加较为普遍。由于设计的漏项或不规范,或建设单位在设计方案确定前工作深度不够等原因,造成施工变更频繁,增加投资。三是工程变更“只增不减”屡有发生。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情况变化,施工企业要求变更,借此增加工程量;同时部分施工企业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随意甩项,建设及监理单位也未按规定办理施工变更核减手续,未按规定核减造价,既造成了“只增不减”的损失,也影响到工程质量。

(三)工程结算管控不严潜在风险较大。一是施工企业编制的工程结算书不实。由于施工结算书编制虚高,工程结算审核核减率较高(平均在14%左右),而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一般预留只有5%,造成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超付,结算推进困难。二是延迟办理竣工结(决)算。由于施工企业未及时编制并报送竣工结算书,建设项目自竣工到办理结(决)算的时间有的长达二年以上,个别项目竣工五年未办理决算审核手续,工程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已过,工程款结算管理失控。三是建筑材料签证价格偏高。目前,建筑材料价格确定一般是按市场信息价结算,没有信息价的采取市场询价并以双方签证方式确定其结算价,据审计询价调查情况看,材料签证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但由于价格已经双方签证确认,造成投资增加既成事实,签证价管理存在较大风险。

(四)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监管失效。一是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相关的实质性条款不一致;二是合同无签订日期、无合同工期等;三是履约保证条款未按规定履行;四是合同之间存在逻辑性错误,如施工中标金额在招标前就出现在监理合同中等。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或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其结果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对合同履行的监管失效。

二、规范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注重实效。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施工现场及签证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结算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通过限额管理、预发包、集中采购招标、加强施工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及履行、合理控制工程款支付比例等举措,做到有章可循,切实可行,规范管理行为。

(二)加强施工签证管理,降低管理风险。一是规范施工签证,签证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无论是工程量的变动,还是材料价的确认,均应谨慎依规据实,既不漏项也不能重复,杜绝弄虚作假。二是做好市场调查询价管理,注重投资绩效,无论是“甲供”材料,还是指定品牌范围,尽量避免或减少使用无市场信息价的建筑材料,决策程序必须合规。三是对确实需要签证价格的材料,应与同类型可参照的材料价格基本吻合,严格控制签证价上浮比例,确保材料签证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有效降低签证管理风险。

(三)加强权责管控,严防乱作为。一是强化管理责任意识,落实建设管理第一责任人,做到权责清晰,避免因外部因素介入或乱作为、不作为而导致责任不清。二是规范权责管控,建立责权监管“保险丝”制度,严肃责任追究。三是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特别是在建设管理中较大的设计及施工变更,应分清责任,并组织专家评估,充分论证。四是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杜绝滥用或以会议纪要、领导要求、工期紧等为由,取代建设管理应遵守的相关法规和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联动监管,做实责任追究。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建设及主管单位应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纪检监察制度,推行“建监分离”,内审、纪检等监督人员不得参与项目管理,增强自我监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联合监督。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廉政管控“防火墙”制度,防范和降低管理风险,通过信息共享、部门联动、问责问纪、强化惩戒等措施,促进管理规范化。三是加大预防和惩治力度。针对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必须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处罚,增强监管实效,促进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提升公共投资管理绩效。

(作者单位:德清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