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改(领跑者)》第20期刊发:融合化统筹 数字化转型 协同化推进 省审计厅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最多审一次”

发布时间:2020-07-1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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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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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7月15日,《浙里改(领跑者)》第20期刊发了《融合化统筹 数字化转型 协同化推进 省审计厅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最多审一次”》,现予以转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审计监督效能,向统筹要效率,靠创新提效能。省审计厅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数字化变革为动力,聚焦现场“最多审一次”目标,探索构建融合化统筹、数字化转型、协同化推进的工作新机制,推动审计监督工作扩面提质增效,做到了在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同时,每年对同一被审计单位原则上只安排一次现场审计。2019年,全省共审计项目2235个,同比减少18%;现场审计工作量进一步压减,其中厅本级现场审计工作量同比减少8%;审计后挽回损失和促进增收节支246亿元,同比增长12%;省本级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整改率98%,为历年最高。

一、创新大统筹模式,变“分散实施”为“融合推进”。实施审计“一件事”改革,加强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优化项目统筹安排,探索融合式组织方式,避免重复交叉审计。一是制定“一件事”工作流程。制定厅本级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具体操作指引,明确下发通知书、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现场管理、征求报告意见、出具结果文书、项目归档、问题整改、绩效考核等全流程9个环节的规范举措和注意事项。二是推行“多审合一”项目安排。统筹谋划全省审计项目计划,整合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投资审计等项目,对涉及多个项目的被审计单位实行一次性集中审计。2019年,将全省635个审计项目统筹为272个“多审合一”项目,“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的做法得到审计署肯定并推广。2020年,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结合实施,首次实现对91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三是探索“大项目”组织方式。2019年,将14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整合为一个大项目,统筹管理、同步实施,在方案制订、定性定责、文书范式上实行“三统一”,在数据分析、调查了解、现场实施、报告撰写、成果提炼、整改落实上实行“六统筹”,有效避免“碎片化”作业,现场实施时间较之前减少了近1个月。

二、运用大数据分析,变“大海捞针”为“重点撒网”。坚持科技强审,大力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和审计监督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实现数据多“跑路”、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少“跑腿”。一是多方采集数据。加大审计数据采集力度,每年定期向省级有关单位和市、县党委政府发函采集审计所需的财政、市监、社保等各类电子数据,并规范数据采集范围、数据格式、报送要求等,现已归集电子数据约240TB。二是标准存储数据。采集的数据入库后,针对不同单位、不同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存在标准、格式差异较大的情况(如全省一级预算单位的财务软件有40多种不同版本),开展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校验,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和标准化,确保同类数据可比较、可汇总、可利用,让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能够同时被多个相关审计项目所用,避免重复提交。三是智能应用数据。依托全省审计大数据中心、审计数据分析综合管理平台、账务处理中心等信息化平台,推行“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围绕财政、金融、社保等八大领域开展大数据审计,探索以非现场审计统领现场审计,加快“事后审计”向“事中持续性审计”转变。疫情发生以来,依托已采集的各类电子数据和省大数据局提供的34个查询接口,用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非现场方式远程开展审计,有效提升了审计效率。

三、构建大审计格局,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通过上下联动审计机关、左右协同监督部门、督导带动内部审计,整合力量,协同工作,防止出现多头审计。一是加强审计条线协同。加强跨省域工作对接,与审计署上海特派办联合出台加强审计“两统筹”工作的意见,与4个对口扶贫协作省份的审计部门签订统筹做好扶贫协作审计的框架协议,从制度上防止对同一地域、同一单位、同一事项的重复审计。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制定异地审计项目成果共享管理办法,明确市、县审计机关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共享上下联动审计、异地交叉审计的成果,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对同一单位延伸审计;出台为基层审计机关减负8条措施,缓解市县审计机关人少事多矛盾。二是贯通审计监督力量。与纪检监察、组织、巡视、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成果运用等方面密切配合,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有效贯通,实现审计监督成果在多部门综合利用,减少重复劳动。与省委组织部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会商研判机制,打通了运用审计报告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使用、责任追究的“最后一公里”。三是用活内部审计结果。在全国率先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清单,指导原省农业厅等7家试点单位内审机构照单检查。注重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对内部审计作出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结论明确的审计结果,经核实后直接采用;对通过内部审计发现但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原则上不再列入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