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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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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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审计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2021年,省审计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推动部门决策、管理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促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做好浙江省审计事业“十四五”规划公开与解读。及时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浙江省审计事业“十四五”规划》全文,并在《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审计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审计厅微信公众号、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浙江审计》杂志等渠道公开报道浙江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提高规划的关注度和认受度,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规划实施,提高审计工作影响力,为“十四五”时期审计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凝聚合力。(牵头处室:秘书处,配合处室:厅办公室、法规处)
(二)深化重要决策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主动向社会公布重要决策的决策依据、决策草案等,同步公开相关政策的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在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建议作出合理解释。出台浙江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规划前,认真做好舆情风险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采取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牵头处室:政策、决策起草处室[单位],配合处室:厅法规处、办公室)
(三)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聚焦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报告,做好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单位审计结果依法公开,继续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在省政府“聚焦审计”专题、厅政务新媒体,以及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审计结果公告”“推动制度完善”“审计整改落实”“审计移送处理”等栏目中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尤其加大审计移送处理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审计查出问题、舆论推动整改、督查跟踪问效,推动深化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处室:厅办公室、内审处,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省政府网站、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公开。不断提升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五)及时清理、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我厅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文件及解读”栏目集中公开。(牵头处室:厅法规处,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继续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做到答复及时、严谨规范。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标准和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加强政策解读,实现政民良好互动
(一)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有效引导公众预期。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政策解读主体责任,高质量起草解读材料,高标准制作解读产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多平台拓宽发布渠道,在充分发挥厅管媒体作用的同时,联合浙江在线、新蓝网等省级媒体同步解读,增强传播力影响力,有效引导预期。厅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等重要报告。(牵头处室:起草各项政策的责任处室,配合处室:厅法规处、办公室)
(二)加强政务舆情管理,有效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浙江省统一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审计意见征集”栏目、微信公众号留言平台等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加强涉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内部信息整合共享,统一口径对外发声。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事项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第一时间响应,强化舆情正面引导。(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或单位:厅法规处、计算机中心)
(三)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回应效果。更多采用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针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可召开专题论证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牵头处室:起草各项政策的责任处室,配合处室:厅办公室、法规处、计算机中心)
三、优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数字化水平
(一)加强网站建设和维护。进一步加强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智能检索等功能,不断提升网站建设水平。向第三方服务公司采购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检测、错别字在线校对平台服务,要求所有稿件在发布前均通过错别字在线校对平台校对,借助第三方服务公司力量,实时监测并及时整改门户网站栏目维护不及时、错误链接、错误表述等问题,加强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牵头处室:厅办公室、计算机中心,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严格发布内容审核把关,所有稿件发布前均上传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并对重点稿件严格校核,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畅通留言互动渠道,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强化机制保障,形成“政务公开一盘棋”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协调解决问题;厅办公室与计算机中心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宣传、网信等部门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厅内其他处室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有序推进各项公开工作。(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狠抓任务落实。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的涉及我厅的重点任务,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及时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深化落实政务公开“两张清单”(即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栏目维护责任清单和省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维护责任清单)工作,各责任处室对照政务公开“两张清单”,对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栏目、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栏目进行及时更新。厅办公室牵头对政务公开工作“两张清单”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等问题的,督促有关处室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厅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及责任分工等内容。完善公开信息责任追究机制,出现将不应予以公开信息违规进行公开,以及已公开信息有严重错误等情况,区分责任予以追究。(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指导。一是充分发挥“全省审计机关政务公开与信访工作钉钉群”作用,加强对全省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培训。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专题培训,以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以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培训。(牵头处室:厅办公室,配合处室: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