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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巡察+审计”有机贯通机制 形成监督链条 提高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1-02-0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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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巡察+审计”有机贯通机制  形成监督链条 提高监督质效

□ 沈剑锋

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近年来从构建“巡察+审计”有机贯通机制入手,深度融合巡察的政治体检功能和审计的经济体检功能,实现巡审力量、资源、成果的共享共用,促进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

一、主要做法

(一)在计划统筹上互研互商,同题共答凝聚合力。由于巡察和审计,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对象上的高度一致性,在全覆盖目标上的高度统一性,审计局和巡察办需要加强统筹协作,在项目计划、资源利用、人员配置上实现有机贯通。

一是计划共研。将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进行统筹谋划。审计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前事先征求区委巡察办意见,巡察办拟定巡察计划前需与区审计局会商,再按照监督效率最优化的原则,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巡审同步单位名单。

二是分类实施。将审计工作计划和巡察工作计划精准对接,根据不同项目特点按照巡审同步、先巡后审、先审后巡三类组织实施。对同时列入巡察和审计计划的单位,按照统一组织、同时进点、分工协作、互通有无的原则,同步开展巡察、审计工作;对已巡察并列入审计计划的单位,由审计局发函商请有关巡察组介绍拟审计单位巡察情况,提供巡察报告中有关涉嫌经济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专题材料;对列入巡察计划但未列入当年审计计划的单位,抽调审计人员参与巡察,并提供以前年度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

三是人才共用。把巡审联合与审计干部培养锻炼相结合。近年来,该局将8名政治素质高、审计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纳入区委巡察人才库;共抽调33人次全程参与巡察工作,以审计专业力量充实巡察队伍,保障巡审工作融合发展。同时注重在党的政治巡察工作中历练审计干部,促进审计人才进一步成长成熟。

(二)在监督方式上互联互动,同向发力叠加优势。实施同步项目时,充分依托二者各自优势专长,建立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实行从“双轨”到“并轨”的监督方式,在项目实施上实现有机贯通。

一是“双轨”同行。由巡察组和审计组厘清各自工作职责和重点,梳理出交叉重叠的监督内容,分工实施审计。原则上对涉及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纪律执行的,以审计组为主;涉及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以巡察组为主。

二是“并轨”攻坚。对巡察发现的审计范围内的问题,交由审计组通过查阅账表、会计凭证等方式进行核对查实;对审计发现的需借助巡察手段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交由巡察组深入挖掘。对重大问题线索和难点、疑点问题,共同分析研判、共同调查取证,对重要协调事项和线索移送会商研究后处理。如在巡审某乡镇期间,审计组发现各村造地改田政策处理费发放标准差异较大后,立即梳理出关键信息和疑点送交巡察组,巡察组通过审计信息迅速锁定“重点人、重点事”,查明某村支部书记涉嫌收受项目承包人贿赂的违法违纪案件。

三是畅通渠道。建立工作交流机制,每日交流工作进度和问题线索;为下一步工作找到突破点,两组的重要工作部署、案件讨论、业务会议等可邀请对方有关人员参加。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双方结果报告和整改情况互通,移送案件和处理处罚结果情况互通。建立保密机制,加强对两组工作人员保密工作纪律的管理,对违反保密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成果利用上互享互补,同频共振放大效应。坚持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巡查部门和审计部门齐抓共管做好巡审“后半篇文章”,在落实问题整改和促进成果转化上实现有机贯通。

一是问题共治。实施巡审同步项目时,将巡察回头看和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相结合,共同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对于非同步项目,巡察组将被巡察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区审计局将被审计单位巡察时发现的在资产、资金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关注内容。

二是成果共享。集合两组专业人员,对巡审发现的系统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理清风险点、关键点、责任点,及时把巡审成果转化为建章立制、规范流程、责任追究和正负面清单等硬措施。如2019年巡审发现多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国有企业监管不力等问题,分别以巡察报告、审计专报等反映,推动出台《婺城区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婺城区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深化“巡察+审计”有机贯通机制的思考

一是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统筹作用。审计委员会和巡视巡察工作都接受党委的直接领导,应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牵头作用,对两项工作进行中长期规划,有效扩大巡审同步监督项目的比例,不断推进监督全覆盖。在拟定年度计划时,应根据以往年度监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优先选择监管频率低、监管风险大的单位实施同步监督,重点关注群众信访举报集中、党组织建设和管理薄弱、涉及资金量大、下属单位多的单位。

二是进一步促进巡审工作流程标准化。在已有的《关于规范巡察和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基础上,细化巡审同步工作方案,包括统筹监督事项、明确责任分工、量化工作要求、完善交流机制等,避免工作重复、职能冲突,提高审巡同步监督的标准化程度,促进两项监督有机融合、有效配合,进一步放大监督效应。

三是进一步深化巡审成果运用。注重在促进标本兼治上下功夫,从审巡同步监督项目发现的问题中找出共性和规律,为深化改革、完善决策、强化管理、健全制度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依据,更好地服务于领导科学决策。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应报送巡视巡察部门形成问责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集合两部门资源,建设“巡察+审计”数据库,收集汇总分散在财政、卫健、人社、民政、建设等部门的数据信息,用大数据助力巡审工作精准高效开展。

四是进一步规范巡审干部的交流和培育机制。随着巡审全覆盖任务的进一步推进,审计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已成为常态。要完善管理措施,规范巡审干部的抽调选配、内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与巡察办共同探索建立同步培训模式,对审巡同步监督人员统一开展培训,了解双方工作重点,交流工作流程与方法,促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强化监督力量。修订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针对巡审工作设置考核分值,对参与巡察的审计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筹,认可其工作价值。(作者系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