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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大局找定位 依托大势抓落实
发布时间:2021-03-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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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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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大局找定位 依托大势抓落实
——杭州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经验总结
□ 杭州市审计局
2017年以来,审计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省审计厅也出台了《浙江省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为投资审计转型指明方向,各地审计机关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实践探索。杭州市处于“亚运会、大都市、现代化”的重要窗口期,新一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市委市政府对审计监督保障重大公共项目建设寄予厚望。杭州市审计局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在依法规范开展投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跟踪审计的方式力促杭州关键建设期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一、开展跟踪审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既“跟”又“审”,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在总结以往跟踪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该局明确了既“跟”又“审”的工作思路。审计机关不参与招标控制价确定、招标方案制订、变更及联系单审核等具体管理工作,有效维护审计独立性,规避相关法律风险、质量风险、责任风险、廉政风险。但同时,由于工程项目具有特殊性,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关键节点事后追溯难度较大,如果不强化过程监督,极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也无法充分体现审计成效。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注重过程中的“跟”和“审”,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效能,确保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成效性。
(二)“三阶段、八环节”,切实推进审计全覆盖。该局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审计署《意见》精神和省厅三项《实施细则》要求,探索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在总结以往跟踪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杭州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将《实施细则》中推荐采用的阶段节点审计和定期审计相结合,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自立项批准至竣工投产过程依法进行审计,概括为三个阶段、八个环节:前期阶段(投资估算与设计概算编制、征地拆迁)、实施阶段(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竣工交付阶段(工程结算、财务竣工决算)。这些重点环节覆盖了建设全过程,为审计人员在开展年度审计时科学选择审计重点提供方向,同时避免出现“审计盲点”。
(三)“抓内控、借数据”,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该局在对全市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过程中,采用将建设单位内审人员编入审计组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多个建设主体如地铁集团、西站枢纽公司成立和扩充审计部力量,加大建设单位对自身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管控力度。同时,按照《实施细则》精神,积极促进各参建单位资料信息化建设,通过对数据系统进行审计,指出管理系统未闭合、系统数据未充分利用等问题,对建设单位加强数据管理、扩大数据技术使用范围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避免大数据技术在跟踪审计领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二、轨道交通工程跟踪审计实践与成果
该局按照《杭州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对全市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重点环节进行跟踪审计。其中,在轨道交通项目跟踪审计中,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关注重点,深入分析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紧盯项目投资绩效、抓好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取得较好成效,得到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国进行经验推广。
(一)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在跟踪审计中特别关注具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解决建设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在2019年跟踪审计中,通过对征地拆迁进行重点审计,发现地铁集团征迁资金管理模式存在漏洞,征迁资金长期沉淀问题,提出尽快启动征迁资金结算工作的建议,地铁集团于2020年开展了对征迁资金的全面结算审计;2020年通过对全市主要渣土消纳场所进行延伸调查,结合轨道交通项目实际困难,就困扰建设市场多年的“渣土处置难”问题向市政府提交了专报,建议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相关定价机制,并对市渣土处置消纳场所布局进行研究并落实。在市领导指示下,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发布了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引导各方合理确定工程渣土消纳价格。
(二)积极保障投资绩效。持续关注建设工期、设计和工程质量要求等影响投资绩效的重点内容,根据地铁建设不同阶段的特点,聘用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机电设备、造价控制等与地铁建设相关性较强的专业领域社会中介专家参与审计工作,增强跟踪审计的专业力量、提高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审计反映有关施工安全监测、监理履职、管片生产质量、水泥搅拌桩质量、材料质量控制等情况的7篇审计专报,均得到常务副市长批示,其中5篇得到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的批示。根据审计建议,杭州市本级组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理履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切实狠抓整改落实。为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推动解决工程建设中影响质量安全的问题,该局改变以往审计结束后根据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方式,提出变“结果监管”为“过程监管”,在审计中及时与地铁集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设责任主体充分交流沟通,确认问题真实性后,在审计取证单中特别提出“请立即整改,并将整改资料在一周内报审计组”等内容。2018年至今,审计发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测、监理和机电设备供应等方面254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均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