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意见指导内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1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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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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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强化审计工作政治属性

湖北省审计厅印发《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


《要点》提出,内部审计工作要统筹安排工作计划,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本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提质增效等五个方面。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程序,加大容错纠错实践力度。


《要点》提出,开展内部审计“六个一”试点单位创建活动,从机构设置、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流程规范、信息化建设、沟通协作等六个方面开展综合评价,并印发“六个一”创建办法。各级审计机关将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质量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将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实施效果纳入国家审计监督和评价范围。


北京密云区:实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内审机制

北京市密云区审计局出台《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意见》要求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结合职责范围和业务特点制定或修订、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基层单位多资金量大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等,促进本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开展。《意见》明确,在科学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的基础上,统筹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内部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内部审计、国企国资内部审计、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确保审计发现问题事实清楚、证据适当充分,审计结论和处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意见》还明确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标准评价体系,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人才。


北京东城区:推进内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印发《东城区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落实领导主体责任,完善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推进内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要结合自身职责范围和业务特点制定或修订、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区属一级预算单位要配合核查区审计局下发的问题疑点等情况,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内部审计。所属二级单位较多的系统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对下级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内部审计覆盖程度。制度建设、预算执行审计等事项要纳入质量检查内容。



江苏南京市:实施内审人员“以审代培”


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出台《内审人员“以审代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内审人员“以审代培”是指根据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选派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的实施形式。


《办法》提出,内审人员“以审代培”坚持自愿报名与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南京市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各业务处室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参培项目、时间和人员需求,选配单位根据本单位内审工作需要,向市审计局推荐报名。


今年以来,南京市审计局已组织多名内审人员通过“以审代培”方式参与到本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及绩效情况专项审计等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