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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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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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丽水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整改七法”,全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1年8月,该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及以前年度7个历史遗留问题已全部清零,2020年度本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5.77%,上级交办整改完成率达100%。
“问题清单法”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上级机关交市政府督办整改问题”“上级机关交其他部门整改问题”“市人大审计报告反映问题”“市领导批示交办整改问题”“市审计局审计项目查出问题”5大类清单。同时,结合国务院大督查等工作,实时将省审计工作报告中未整改到位问题纳入市委“十张清单”、市政府“三张清单”进行督办。
“分类管控法”落实动态管理。对整改清单中的问题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和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控。对易整改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审立改、边审边改;对需限期整改问题,要求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步骤、时间、目标、责任处室、责任人及具体措施等;对涉及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废改立”和推动“老大难”问题解决等整改周期较长事项,加强调研,全程跟踪,及时获取后续的整改进展成效。
“周报核销法”实现晾晒督促。对列入“整改清单”的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周报制销号管理,晾晒每周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填报每周新进展,并提供销号依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市政府。审计部门对整改事项进展、销号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对“本周进展率”“销号率”进行统计分析。市政府根据分析情况汇总形成分口、分部门、分县(市、区)绩效晾晒表,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协同联动法”强化整改督查。充分利用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等协同平台,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与纪委监委、组织部、人大财经委、政府督查室等联动,将审计整改监督纳入市委、市政府整改督查计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对部分未整改事项进行实地督查。
“专班服务法”带动疑难突破。创新“整改服务团+整改政策宣讲员”服务模式,成立7个审计整改服务团,加强疑难问题的服务与指导。同时,针对历史遗留疑难问题和涉及多部门整改的问题,组成审计整改专班,采取“一题一策”进行攻坚。
“考核促进法”深化成果运用。将审计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考核范围,并纳入年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推进各地、各单位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决策、绩效管理、考核、述职述廉、任免、奖惩和问责的重要依据。将审计整改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内容,根据审计整改情况,2020年度对3个落实审计整改不力的县级政府进行扣分,有力提升各地、各部门的重视程度。
“责任追究法”从严从实整改。加强审计整改问题验收,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印发《审计整改事项提请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虚假整改、拒绝(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公告审计整改结果、不按规定履行配合审计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刘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