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党组制定“七张责任清单”和“十项制度” 压紧压实厅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近期,省审计厅党组制定了《中共浙江省审计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七张责任清单”和“十项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厅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是该厅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十三项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和清廉审计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严格规定动作。“七张责任清单”和“十项制度”制定严格落实中央《意见》、省委十三项实施意见和省委办“五张责任清单”的有关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文件内容,结合该厅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举措,确保中央、省委要求落实不走样、不遗漏。
突出审计特色。在全面做好贯彻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紧贴审计工作实际,对照省委“五张责任清单”,新增了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和厅外派审计组长(临时党支部书记)两张“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颗粒度,压实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做到自选动作有特色。
强化迭代整合。继承原有的好做法好经验,对2019年厅党组印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张清单和十项制度》进行分解梳理,一方面,吸纳并迭代完善了“五张清单”的具体要求,在落实加强对“一把手”、领导班子监督责任同时,吸纳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建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领域责任;另一方面,保留“十项制度”内容的主体部分,增加了新的规定和要求,全面整合了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制度规定。
注重操作实效。“七张责任清单”和“十项制度”在总体架构上围绕该厅各级主体的责任落实,明晰各主体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在责任落实上,清单中每一项任务均设置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具体任务按照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和日常等时间节点进行梳理,确保清单更加清晰直观、可操作性更强,方便各级责任主体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