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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同”推动形成资源环境领域 国家审计与督察执法监督合力

发布时间:2022-03-1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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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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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同”推动形成资源环境领域 国家审计与督察执法监督合力

□ 姜仕元

近年来,浙江审计机关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生活垃圾治理审计、大气污染防治审计、能耗“双控”审计等项目,体现浙江审计机关主动作为、善作善成,及时跟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也反映了资源环境审计涉及对象类型庞杂、覆盖范围广泛的特点。加强审计机关与资源环境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国家审计与该领域督察执法的监督合力,显得十分重要。

一、建立健全机制促协同

省审计厅持续深化协作,将以往与资源环境相关主管部门合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机制的方式固化下来。今年以来,分别与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签订了《浙江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协作机制》《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浙江省生态林业领域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以机制的实施保障协同的落地。

(一)强化工作对接机制

与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分别明确协作机制牵头处室,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和工作对接,并指派专人作为联络员。相关职能处室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资料对接,获取省控以上空气和水质监测站点等数据,并将数据交厅数据处入库备查。

(二)深化会商研讨机制

按照“按需会商+不定期研讨”模式,就审计及督察执法、行业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阶段性、苗头性、共性的突出问题,共同组织人员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提出指导意见,体现“防未病”作用。同时,共同参与考核等重要事项,在省美丽办对全省各市县进行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工作考核时,根据审计成果参与量化赋分。

(三)优化信息通报机制

将定期通报年度计划与即时通报重大事项相结合。一方面,每年年初,相关部门将资源环境督察执法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安排,以及对各设区市上一年度约束性指标年度考核结果通报给审计厅,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资源环境专项审计调查、政策跟踪审计等工作计划确定后,以适当方式告知相关部门;另一方面,审计和督察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及资源环境管理的重大事项、风险防范事项及管理薄弱环节,互相通报情况并充分征求意见。

二、互补资源成果促协同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资源环境核心主管部门均拥有督察或执法职能,一定程度上与资源环境审计在工作对象、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上是一致的,强强联手有利于资源互补、放大成果,产生1+1>2的效果。

(一)自然资源领域

2019年起,机构改革后的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全面实施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对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进行督察。今年4月,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督察挂牌督办工作办法》,加大全省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失职渎职问题的查处整改力度,明确规定挂牌督办的主要情形之一包括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与省自然资源厅加强数据归集与共享,合作建设浙江省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分析系统,做好数据和模型协同,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要求,开展基础数据分析,生成可溯源的分析结果,供审计和督察执法使用。针对系统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未编制完毕、现有地理信息分析软件不匹配国产系统的困难,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共同研究解决。

(二)生态环境领域

重大审计问题清单、重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清单都被省委列入“七张问题清单”,作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的突破性抓手,携手联动将有助于全面发现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问题并切实整改到位。省审计厅年初将年度项目立项情况告知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予以配合,并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厅将省级生态环保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等告知该厅,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其“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系统,也为生态环境审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三)生态林业领域

今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统筹实施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林长制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省林业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建立的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有助于审计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发现问题和查处问题的能力。向省林业局调取了全省公益林数据,有效保障了市县党政一把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中林业板块的顺利实施,查出部分地区将公益林供地或农转用、占用公益林建设等问题。

三、加强内审指导促协同

加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有效发挥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各自优势,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风险共防、短板共补、工作共推的良性互动。

(一)加大指导力度

不断加大对各有关部门内部审计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力量,提升审计监督合力。今年以来,进行多次现场指导,在省自然资源厅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时,同步为其内部审计事项提供咨询指导;召开座谈交流会,为省生态环境厅讲解《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的核心要点;派出检查监督组赴省林业局调研,全面梳理其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二)推动项目实施

通过加强协作、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内部审计工作动态,推动内审项目实施,实现“以审代训”,在实际审计项目中提高内审队伍素质。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厅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2个,自查发现问题62个;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并对行政事业单位、控股国有企业、学会协会等19家下属单位进行内部管理审计;省林业局开展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项目10个。此外,在今年开展的能耗“双控”和“两高”项目清理整治专项审计中,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派员参加。

(三)推进审计整改

以“清单督导”为基础,指导部门和单位按清单督导内容加强自我监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将内部审计有机融入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有效消除监督盲区,提升审计整体效能。对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清单管理机制、协同联动机制、长效工作机制等“三项机制”,推进资源环境审计问题整改抓细落实,相关成果被审计署网站、浙江日报、浙江新闻网等媒体报道。

四、丰富合作载体促协同

协同联动机制的顺利实施,离不开人员配合。在“文来文往”的同时,增强“人来人往”,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载体增进沟通,提升合作默契。

(一)党建共开展

以党建统领推业务合作发展,厅资环处与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联合举办“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结对共建聚合力”主题党日活动,参观浙北第一党支部成立旧址和党史学堂,并重温入党誓词;与省林业局规财处联合举办“开展红色教育 共谋绿色生活”主题党日活动,参观午潮山红色教育基地,并座谈交流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二)研讨共进行

开展共同调研活动,交流座谈审计业务心得体会,总结研讨资源环境领域业务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难点、痛点。共同开展理论研究,总结经验。今年以来,与省生态环境厅共赴安吉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学习调研,与省林业局共同调研省林科院珍稀树木园、白岩寺林区林下经济项目。

(三)培训共举办

根据工作需求,组织联合培训,开展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活动,推动相关业务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审计和资源环境专业知识,提高审计履职与资源环境督察执法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派出专家赴省生态环境厅培训授课,为其下属单位一把手、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讲解内部审计相关知识。在全省资源环境审计培训班上,邀请省自然资源厅两位专家分别介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主要情况与相关成果应用、国土空间规划的浙江探索与实践,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介绍生活垃圾分类的背景和重点。

 (作者单位:省厅资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