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象山县召开十五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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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象山县委审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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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象山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包朝阳主持召开十五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十五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十四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以及新修订《浙江省审计条例》;会议听取了2023年审计未整改清单,对下一步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会议邀请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市经责联席办主任余伟解读新修订《浙江省审计条例》,从修订背景及必要性、修订的主要内容、宁波市贯彻意见等三方面入手,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

会议强调,揭示问题是手段,推动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目的,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对普遍存在的“老问题”、自查出现的“新症状”,较真碰硬、对症下药,以整改促行动、促提升。一要立行立改。进一步压实前期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主体责任,逐项逐条检查整改印证材料,把握时间节点、强化“交账”意识,特别是“上审下”未整改完成的17个问题以及县审计局发现的44个问题,要逐一分析原因、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号。二要举一反三。审计触角广泛、反应快速,在经济运行中具有“探头”作用。要针对审计发现的行业系统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坚持系统观念,举一反三,从推进改革、加强管理、严肃纪律等方面强化整改力度,并不断拓展同类型问题监督防范,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做到防患未然。三要建章立制。注重系统思考、源头治理,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把整改同完善制度、促进管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查出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方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