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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案款审计 助力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23-02-2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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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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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案款审计 助力司法为民
□ 胡银华 周孝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息息相关,在推动共同富裕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仅在于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还在于诉讼费退还、执行款发放等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畅通高效。2022年,省厅经责三处紧扣共富主题,以助力司法为民、推动更好解决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目标,组织开展法院案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以深谋之举立好审计项目
案款审计是法院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在法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法院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同级审以及一些专项审计中,都将案款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之一,取得较好成效,使大量沉淀案款得到有效清理。
在审计持续监督推动下,省法院不断加大法院系统案款问题自查整改力度。2021年4月,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案款专项清理,有效清理了一批存量案款。同时,省法院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流程管控,积极推进案款管理数字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于2021年底出台《浙江法院案款管理办法》,推动法院案款的流程管控和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
案款专项清理后,是否还有必要紧接着来一次案款专项审计?谋划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之际,在厅领导指导下省厅经责三处专门就此深入研判:一方面,诉讼费、执行款等案款的处置不仅涉及个体权益,还事关整体营商环境,影响重大;另一方面,以往对案款的审计只是作为项目审计的其中一项内容,覆盖面有限,且以揭示问题为主,在推动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作用发挥有限。因此,有必要站在助力司法为民,促进提升司法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水平的高度,对法院案款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共涉及杭州、温州、湖州、嘉兴、金华等地的9家地方法院,其中省厅经责三处负责统一组织并直接审计6家法院的案款管理情况,另3家法院的案款管理情况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等统筹实施。
二、以先行之举抓好审计实施
审计组着力在“先行”上做文章,以关键环节、重点工作上的先行推动整个项目高效实施。
(一)研究先行。本次审计始终坚持研究在前、以研促审。项目一确定,审计组就从研究政策入手,展开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案款管理制度规定的研究,认真梳理案款流转特点和管理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以往案款审计成果,初步拟就审计方案。随后,审计组在厅领导带队下赴省法院调研,详细了解案款的类型结构、业务流程、管理模式、信息系统,以及案款管理亟需解决的困难问题,同时争取省法院在专业、数据等方面的协同与支持。结合调研情况,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完善审计方案。
(二)数据先行。大数据审计是本次审计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审计组坚持数据先行,在省法院大力支持下,从项目启动伊始就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围绕案款审计事项,对办案业务系统数据、案款管理系统数据、系统外台账数据等进行整理、分析和研究,做到每家法院现场审计前就基本完成数据分析,形成初步的审计判断,并对接被审计法院开展疑点数据的核实确认。不仅大幅压缩了现场审计时间,也有效克服了疫情管控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样板先行。本次审计覆盖9家地方法院,相当于一个小型的同步审计项目,把第一个项目做成可复制的样板,其他项目就可以“依葫芦画瓢”,从而提升审计整体效能。因此,在第一个项目实施中,审计组注重边审计边总结优化审计方法,建立起以大数据审计为基础的案款审计方法体系,让审什么、怎么审一目了然。同时组织召开视频培训会,向3个市审计局审计组介绍审计经验,并编写了案款审计要点下发,统一要求,加强指导。
通过研究先行、数据先行、样板先行,厅本级审计组从3月至6月,高效完成了6家法院的审计实施,平均每家法院的现场审计时间控制在2周以内。
三、以求实之举管好审计质量
审计组坚持以掌握实情、取得实效为原则,切实把好审计质量关。
(一)重点抓实。围绕审计目标,聚焦案款管理政策贯彻执行,牢牢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开展审计:案款流转过程管控方面,突出对诉讼费、执行款等案款管理的审计,重点关注各类案款的流转是否做到程序规范、便民高效,是否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有无明显的关键节点失控问题;案款管理信息系统方面,重点关注办案系统、案款管理系统、财务系统之间的逻辑关联和数据联通,案款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案款资金管理方面,重点关注资金的存放、处置、核算是否规范,内控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挪用、侵吞案款的问题。
(二)问题查实。本次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都建立在批量疑点数据核实的基础上,需要逐条逐案确认。对此,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既指出疑点问题,也提出核实路径,及时回应被审计单位的诉求;既明确核实时限,也留足核实时间,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统筹,及时核实和提交结果。在核实查证过程中,审计组坚持点面结合,不仅核准面上数据,而且注意研究个案,进一步解剖麻雀;注重查深查透,不仅关注问题本身,而且追根溯源,关注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作出结论。
(三)服务做实。审计组坚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落实厅“助企开门红”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把助企减负纾困作为重要着力点,切实加强对涉企诉讼费退付、执行款发放等情况的审计,推动被审计法院对有关款项及时进行清理,促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诉讼资金占用。厅领导两次带队,先后在金华中院、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审计现场开展助企“三服务”活动,与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了解企业需求,推动涉诉企业有关案款问题依法解决,有效减轻企业诉讼负担。
四、以精耕之举用好审计成果
(一)精耕专项成果。紧扣审计目标,着眼促进法院规范案款管理,完善体制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好审计专报,写好审计综合报告。审计组将抓住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矛盾问题,深入剖析影响案款流转的政策性缺陷和操作性障碍,研究提出破解障碍因素、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议。同时加强与省法院的互动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完善制度规定,健全长效机制。
(二)精耕方法成果。以审计方法体系、审计案例、审计课题等为载体,进一步提炼和放大审计成果。其中,案款审计方法体系以审计事项为单位构建,每一事项列明资料数据采集要求及路径、审计思路和具体步骤、大数据审计方法、问题研判、对应政策法规依据等内容,既可供审计机关在法院案款审计中参照使用,也可供法院自查自纠案款问题,实现常态化“体检”,体现“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审计价值。
(三)精耕智能成果。按照厅“审计大脑”建设要求,以案款审计方法体系为基础,探索搭建与法院案款管理信息系统相适应的案款专项审计智能模块,在数据联通条件下,能够实现案款审计数据的归集、校准、整理、分析,自动查证问题,自动生成法院案款审计问题查询、取证、报告等资料,提升案款审计数字化能力与水平。
(作者单位:省厅经责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