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39X/2023-00600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省审计厅 公开日期: 2023-02-27
文号: 浙审法〔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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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39X/2023-00600

  • 主题分类:

    审计

  • 发布机构:

    省审计厅

  • 成文日期:

    2023-02-24

  • 文号:

    浙审法〔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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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审计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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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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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坚强领导下,浙江省审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审计监督现代化先行,为服务我省“两个先行”和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浙江审计力量。我厅连续3年被评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连续4年获省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优秀,连续5年获省直机关党建综合考评优秀,全省审计机关连续3年在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获奖总数排名全国第一,我厅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审计项目荣获2022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悟。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及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强化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的法治意识。

2.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依法审计工作的指导和引领。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对标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要求,提出省审计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进审计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提升审计人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准确把握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有关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实现“两个先行”奋斗目标、法治浙江和法治政府建设具体目标,把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与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结合起来,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准确领会核心要义,切实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紧扣“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的要求,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结合审计执法工作,守牢法治底线和法治红线,努力将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转化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行动。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围绕中心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788个,查出违规金额105.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03.7亿元,推动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219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946项。实现“5个促进”:

1.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将“5+4”稳进提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作为“一号项目”,对153个共同富裕示范区集中开工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审计,促进资金规范使用。

2.促进风险防范和生态安全。开展储备粮管理、省属国资国企稳健发展防范风险、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太湖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等审计,有力发挥了审计在揭示重大风险隐患、保护生态安全方面的作用。

3.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财政决算等审计项目,推动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4.促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围绕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和民生保障改善,组织实施十大民生实事、教育均衡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及就业补助、失业保险、困难群众救助等民生审计项目,推动惠民富民利民政策落实落地。

5.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全省完成91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9.86亿元;为服务省级部门换届,实施11个省级部门12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三)统筹构建浙江特色审计法规制度体系。

1.统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审计法规制度建设。一是修订《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创新实现“四个首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等4位省领导、审计署2位署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分别召开内部审计新闻发布会、全省内部审计工作推进会,着力推动内部审计规章的宣贯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启动《浙江省审计条例》修改,现已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初审项目。三是起草《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重点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并以省“两办”名义印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等省领导予以充分肯定。

2.提高审计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依法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浙江省审计听证程序操作办法》,规范审计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处罚。定期开展审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3.编制完善监管事项清单。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要求,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对22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梳理完善,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建立公开、动态调整、衔接规范的配套机制和办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的边界和执法主体。

(四)深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遵循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执行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在决策工作中,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决策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痕。

2.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认真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按要求编制省审计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除依法不予公开事项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制定并公布修订《浙江省审计条例》、修订《浙江省审计听证程序操作办法》等2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和归档机制。

3.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在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中嵌入合法性审核环节,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进一步调动我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规范审计行为、维护审计权威、防范审计风险中的作用。

(五)不断健全审计执法工作体系。

1.强化审计质量管控。针对部分市县审计报告质量问题,专题召开强化审计质量工作会议,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用身边案例警示树牢审计质量“生命线”意识。

2.推进审计标准建设。审计质量控制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以优秀等次通过省级验收,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立项、实施、整改、成果运用等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化流程。省标准化考核验收组对审计质量控制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组织验收,评审专家肯定我厅“资料准备最全、试点成果最多、验收得分最高”。

3.开展审计执法质量检查。通过集中检查、以查代训的方式,对全省11个设区市审计执法质量检查进行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强化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我省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的做法在审计署《审计工作通讯》刊发。

(六)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推进审计执法数字应用。一是全面迭代升级。优化“1+N+2”体系架构,审计大脑和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应用,分别列入领域“大脑”一本账(第二批)和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1”。相关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发,审计署王本强副审计长予以批示肯定。二是全速开发应用。“审计大脑”实现对全省2063个审计项目全过程监测;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贯通,归集问题超10万个。三是全域覆盖智审。《审计数据归集规范》正式纳入2022年地方标准项目计划。首次上线608个大数据审计方法模型,实现“数据分析+现场核查”“后台分析+现场核查”数字化审计模式全覆盖。

2.抓实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一是领导亲自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审计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2次,省政府召开全省审计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工作。厅领导班子分赴11个设区市召开重大审计问题整改督促会,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完善责任体系。围绕审计发现问题,界定“三种类型”,强化“四项责任”,明确“五项任务”,进一步压实各方审计整改责任,更好发挥审计促进规范、抓本治源建设性作用。三是创新整改模式。统筹推进“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和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全量问题一体归集、整改反馈一线办理、问题整改一追到底。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审计整改督查组肯定我省审计整改走在全国前列。

3.贯通各种监督力量。一是运用“三个平台”。用好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深化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意见,审计“大监督协同”工作格局更加完善。二是贯通“三类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互联互通,选派26名业务骨干参与纪委办案、巡视工作,向有关巡视机构提供23个被巡视单位相关审计报告,落实审计移送处理事项271件,移送处理人员542人。三是协同“三支力量”。积极推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融合,对5家省级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业务指导与监督,对451家单位社会审计报告开展核查,促进全省15家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七)认真落实审计普法责任。

1.推进审计课程进党校进部门。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和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厅领导应邀到省委党校“党政干部论坛”、市县各地、国有企业等作专题讲座12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2.抓好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对新修订审计法进行全方位宣传、多角度报道、深层次解读。把学习新修订审计法纳入审计人员的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活动,使审计人员深刻领会新修订审计法的精神实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

3.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闻发布会,省审计厅、省司法厅3位领导现场解答媒体记者提问,通过报纸、网站、电视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利用培训、有奖竞答等多种形式,营造全省重视内审、关注内审、支持内审的生动局面,助推内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比如:有的审计人员对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审计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充分,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有的审计项目质量不尽如人意,审计监督效能仍有提升空间,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审计成果仍有待加强;有的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依法审计的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完善。对存在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省审计机关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奋力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开好局、起好步。

(一)聚焦“两个先行”,提高审计工作政治站位。围绕我省“两个先行”目标任务,从政治高度不断深化对审计工作定位、职责、方向、重点的认识,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实践要求,找准与审计的结合点,做到勤于监督,统筹推进各领域审计工作,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做到敢于监督,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做到善于监督,努力形成“查病、治已病、防未病”全过程提质增效的工作格局,提高审计监督效度。

(二)聚焦“五大板块”,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紧扣提质增效要求深化财政审计,紧扣高质量发展加强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审计,紧扣共同富裕先行开展重大民生审计,紧扣除险保安和绿色发展推进风险防范和生态环境审计,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安排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3个、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审计项目11个,省审计厅本级审计项目49个。

(三)聚焦“五大体系”,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围绕审计监督现代化先行目标,奋力打造坚强有力的政治统领工作体系、更高水平的审计质量管控体系、实战实效的数字赋能智审体系、一体贯通的审计整改落实体系、互促共进的审计“双建”推进体系等“五大体系”。

(四)聚焦“尊法守法”,强化审计法治意识。把增强审计人员法治素养融入“重要窗口”建设实践,积极引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观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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