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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研究”助力储备粮审计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03-0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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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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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研究”助力储备粮审计提质增效

□ 戴鹏飞

杭州市审计局在开展全市储备粮管理专项审计调查中,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项目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坚持研审结合,以研促审,审计项目取得较好成效。

一、研究政策和方案,紧扣“关键点”

一是明确储备粮审计的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以及省审计厅的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储备粮管理专项审计调查。

二是学习各级储备粮管理政策。储备粮管理政策层级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审前调查阶段,审计人员系统收集并集中学习研究《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杭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各级储备粮管理的政策制度,筑牢审计政策基础。

三是科学谋划实施方案。在掌握项目背景和政策情况后,围绕“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聚焦储备粮安全,制定翔实的审计实施方案,重点关注储备粮管理政策落实、收储轮换处置管理、涉粮项目建设、涉粮财政补助资金发放等,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储备粮管理审计的精准性。

二、研究审计对象,找准“切入点”

一是全面梳理审计对象的职责。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承担储备粮政策的执行、配套制度的制订、储备粮收储轮换销售和项目建设的监管,涉粮财政补助资金的审核等。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承担储备粮收储、轮换、销售、涉粮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等。粮食生产民营企业主要承担省外粮食基地建设、社会代储/申报涉粮财政补助资金等工作。要系统研究分析三类审计对象在储备粮管理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并将三类审计对象的信息融会贯通,将审计对象是否充分履职作为审计切入点,提高储备粮管理审计的有效性。

二是全面分析审计对象存在的潜在问题。针对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审计重点关注两个事项。一是储备粮政策落实情况。核查储备粮库存情况,是否完成年度收储计划,储备粮管理监管职责履行是否到位。根据上级储备粮政策精神,市级储备粮相关政策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二是涉粮财政资金管理情况。抽查主管部门审核发放涉粮补助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补助政策,审核把关是否严格。针对国有粮食企业的工作职责,审计重点关注四个环节。采购环节,核查是否存在虚报粮食采购数量和虚假收购的情况,抽查入库储备粮检测报告核查购入储备粮质量,重点关注收购时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旧粮替换新粮赚取中间差价的问题。储存环节,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储备粮检测报告,结合政府制定的标准,对粮食的水分、杂质等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检查储备粮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通过仓库台账、储备粮统计报表等,对部分库存储备粮进行盘点,核查账实是否相符。轮换环节,通过出入库台账和财务资料中装卸费、运输费等,核查粮食企业是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轮换计划进行轮换,是否存在虚假轮换、部分轮换从而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销售环节,根据销售台账,重点核查储备粮是否进行公开竞价销售,是否存在低价销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针对粮食生产民营企业,审计重点关注两个事项。一是社会代储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代储粮食出入库资料,核查社会代储数量是否真实,任务是否完成。二是涉粮财政补助项目申报情况。通过申报资料,核查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骗取财政补助情况。

三、研究审计方法,把好“着力点”

一是统筹力量强推进。主动与上级审计机关沟通交流,明确审计方向和重点,精选审计骨干组成审计组,全面摸清粮食储备规模,突出政策导向,夯实审计责任。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安部门等单位在查处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形成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市委巡察、公安部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协作锁疑点。杭州是粮食的主销区,为建立相对稳定的生产基地,自2012年起,杭州市鼓励民营粮食生产企业在省外通过承包、租赁耕地等方式建立省外粮源基地,基地产的粮食运回杭州销售并给予财政补贴。审计组分别研究了三家民营粮食生产企业省外粮食基地建设情况,研究分析发现,各粮食生产企业承包的耕地面积远大于当地实有耕地面积,省外粮食基地真实性存疑。受疫情影响,审计组无法出省进行核查。经研究,审计组充分发挥全国审计机关一盘棋工作机制,直接委托省外粮食基地所在的审计机关对承包土地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初步掌握三家粮食生产民营企业通过伪造土地承包合同虚构省外粮食基地的线索,为公安部门查处骗取财政补助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是数据先行提效率。采集国有粮食企业在中国网上粮食市场平台的oracle基础数据库数据,并重点将网上竞拍交易数据与工商、地税等外围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比对,筛选虚假交易疑点,为开展实地延伸明确思路和方向。

四、研究成果运用,夯实“落脚点

一是推动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推动制定《杭州市粮食安全扶持政策实施意见》《杭州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实施细则》等,对政策扶持范围、扶持标准、政策性粮食采购和销售原则、储备粮储存年限等进行完善。修订完善《杭州市市级储备粮订单粮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省市外“订单粮食”合作单位确定流程。制订《市级储备粮油出入库管理规程》,细化储备粮油出入库操作流程。

二是推动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加强“储加销”合作项目合同期内的监管,对现行的“储加销”合作机制进行评估,经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决定本轮合同期满后终止实施“储加销”项目。健全社会责任储备机制,推动制定《关于推进我市社会化储粮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社会化储粮工作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把对社会化储粮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实物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压紧压实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

三是推动加强储备粮设施和粮食管理。杭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管理的通知》,要求属地行政部门对保护清单内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加强监管,对临时改变用途或出租出借的进行属地报备。助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市级储备粮油代储监管工作的通知》,联合农发行等部门对浙江衢州、丽水、金华等地代储点的市级代储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储备粮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对油菜、小麦、早稻及大豆播种面积进行联合督查,确保饭碗端在自己手里。

(作者单位:杭州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