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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绿化美化综合治理审计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3-03-0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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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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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绿化美化综合治理审计的探索与思考
□ 蒋汉峰 朱志超
衢州市作为诗画浙江大花园的核心区,积极参与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建设,2018年11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印发衢州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配套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投入财政资金20279.65万元,2022年是该行动方案实施收官之年。鉴于此,衢州市审计局开展了衢州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沿着国家政策导向细化到项目安排,再关联到资金使用这条主线,以中央、省级、市级资金及任务为切入点,重点关注市级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工作体系建立情况、重点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制订完成情况、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等方面,揭示了体制机制不健全、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和加强管理等方面建议,助推进一步把项目打造成为全国国土绿化综合治理标杆。审计项目共出具6篇审计专报,得到市级领导批示8人次,撰写的审计信息被《衢州政务信息》采用,出具6份审计移送书。本文结合项目开展情况,论述做好国土绿化美化审计应把握的重点和审计方法。
一、关注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工作体系建立与实际运行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工作体系是否健全、运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一是通过座谈交流,检查各地区建立“属地管理+部门责任+督查考核”的工作体系情况,是否制定深化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并将相关建设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二是采集被审计地区主管部门工作制度文件、考核制度文件、行动实施方案等资料,查看是否制定相应的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三是采集考核文件,检查是否将国土绿化美化行动相关内容列入对各县(市、区)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是否将国土绿化美化行动相关内容列入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内容。四是比对各县(市、区)申请任务和主管部门下达任务,分析任务完成口径不一致的原因,是县(市、区)脱离实际盲目申请任务还是市级主管部门随意分配、强行下达任务。
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市、区)对《通知》不够重视,未充分协调、统筹谋划,未将本地区建设内容与上级建设任务有效整合,导致出现相关制度建设不健全、任务完成口径不统一等问题,工作体系建设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如主管部门未建立落实督查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未依照《通知》要求构建闭环工作体系等。
二、关注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建设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任务目标完成的质量。一是查阅各县(市、区)取得“一村万树”项目、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一亩山万元钱”富民行动示范基地项目等年度实施计划文件,审查是否按照建设任务要求制订年度实施计划;从市级主管部门取得项目申报审核、考核、评定文件、验收相关资料,审查各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二是运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等技术将主管部门的国土绿化美化矢量数据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地理国情监测数据叠加分析,核实实施国土绿化美化项目后的变化情况,结合遥感影像分析项目实施的真实性,进而确定需进一步进行现场延伸的对象。三是现场检查部分已验收的国土绿化美化项目,检查项目后期管护情况,关注是否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以及由于项目验收后相关跟踪服务、效益监管、问效问责等制度不健全,导致存在部分项目资金绩效较差、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从审计情况来看,虽然《通知》中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以及各个阶段的任务安排,各县(市、区)也已基本按时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任务目标,但仍然存在建设质量不高,管理上过于粗放的问题。具体来看,主要有县级主管部门对立项项目的前期调研不够、选址不科学、建设标准不明确以及项目验收后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三、关注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补助对象的选择、项目施工等环节程序是否合规,检查是否存在骗取套取、侵占挪用、贪污私分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违法违规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与作风问题。对骗取、套取或违规获取涉农资金的行为,同时要查实申报审批环节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追查资金最终去向和用途,揭露和查处资金违规流入个人或小团体被贪污私分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是取得各县(市、区)相关建设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明细,对于由家庭农场等主体实施的工程项目,对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检查各主管部门审核程序是否到位,报账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是否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等进行必要的审计。二是从所有项目验收资料中筛选出实施主体申报工程造价与最终验收工程造价一致的项目,作为疑点线索,比对同等项目内容的工程造价,查看是否存在报价过高的情况。三是调取施工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核实是否存在家庭农场等主体将工程款支付给施工方后,施工方将工程款部分返还给家庭农场等主体的情况,取得明显存在虚报工程量的线索证据。四是调取家庭农场等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检查是否存在补助对象与公职人员存在经济往来的情况。五是将特色种植业等产业扶持财政补助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等明细清单与国土绿化美化项目明细清单进行比对分析,核实是否存在用以前年度已建成且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重复申请任务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
从审计情况来看,部分县(市、区)存在资金分配和使用不规范、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如资金补助对象实施的“一村万树”项目工程投资额认定不合理,不仅未委托第三方出具工程审价报告,且验收资料中仅提供相关施工、苗木采购合同及费用收款收据,均无正式发票及转账凭据。
(作者单位:衢州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