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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实细准效”谈做实研究型审计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3-0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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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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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实细准效”谈做实研究型审计的思考
□ 王 婷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召开部分省份负责人座谈会时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2020年以来,审计署提出审计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研究型审计,要求把研究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审计领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政府廉政建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意义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之江新语》中论述到,“各级领导干部在调查研究工作中,一定要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这五个要求,也给审计机关做实研究型审计提供了诸多启发。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对做实研究型审计的重大意义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为审计机关开展研究型审计提供了政治指引。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基本工作方法,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深刻阐释了调查研究的内涵、意义、途径。审计机关既是行政机关,更是政治机关,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为审计机关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供了方向指引。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为审计机关开展研究型审计提供了行动指南。2002年,习近平同志初到浙江工作,就把调查研究了解浙江的省情、农情作为他工作的起点。他用了几个月的时间跑遍了浙江11个地市,用一年多的时间跑了将近90个县(市、区)和50多个省级机关和单位。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八八战略”,从2003年贯彻至今,成效显著,影响深远。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调查研究的躬行实践为审计机关做实研究型审计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为审计机关开展研究型审计提供了重要遵循。审计对象正经历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发展,审计机关要事先做足研究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切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中蕴含的心怀“国之大者”、恪守为民情怀、经常体察实际、善于研机析理、重视成果运用等种种核心要义,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把准方向,坚持在研究先行的基础上推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研究型审计的内在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五个要求可分别对应指导审计计划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和整改检查阶段五个阶段,为审计各个阶段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指明了要求,对审计开展前置性研究、系统性研究和成果运用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笔者认为,其内在逻辑如图一所示。
(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研究型审计的具体做法。
计划阶段,审前调研要求深。如今,审计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涵盖了财政、企业、金融、农业、环境等诸多领域,各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因而,审计人员在审计前,要做深做足调研工作,收集整理被审计对象的组织架构、内控体系、业务运行、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相关资料,通过数据比对、归纳分析等方法,结合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对审计对象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同时,也可以查阅以往审计成果,大致评估被审计单位的整体内部控制水平、经营管理薄弱环节,以确定审计的大致方向。
准备阶段,审计研究作风要求实。在开展研究型审计时,要实实在在地开展研究工作,真正从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审计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和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研究方案,切忌不加区分、机械地运用“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主线,不管什么问题都往上套;切忌新瓶装旧酒,将已有的做法冠以研究型审计之名,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持续性地开展研究。
实施阶段,审计取证要求细。在具体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审计计划和研究方向,将审计项目进一步分解细化,形成一个个子项目,确定需要重点核实查证的具体事项,结合审计方案进行分工,分别交由不同人员负责落实,并归集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审计组应仔细梳理、甄别、研究所获得的审计资料,在充分、可靠、科学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得出审计结论。此外,在审计过程中,还要在具体的业务流转、资金收付、信息沟通等过程中进行关联审计,从中找出潜在风险,集中力量进行细致分析,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
终结阶段,审计建议要求准。审计建议要为党和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归纳、提炼、取舍,审计报告所提的建议要具体、实在,做到可批示、可落实。审计建议不能就问题说问题、就眼前说眼前,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着眼全局发力,既要形成震慑,管住当下,又要触动根本,见效长远。在精准高效揭示问题的基础上,摸清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整改检查阶段,落实整改要求效。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详细登记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时间、整改时间、整改进度等相关信息,将整改进度用不同色彩进行标识,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审计整改挂牌销号,切实做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无遗漏。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找准根源,从源头上解决屡查屡犯和审而不改的问题。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向政府、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向纪检部门移送问题线索,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提供参考,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实现审计成果“一果多用”。
三、立足实际,不断推动浙江研究型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浙江审计运用调查研究方法,开展研究型审计的实践探索。
自审计署提出要把研究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的要求以来,浙江省审计机关高度重视,在“谋研究”“能研究”“会研究”上持续发力,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彻审计工作始终,在理论研究、项目实践等方面展开了一系列相关探索。
在理论方面,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毛子荣在《扛旗争先 变革重塑 为推进“两个先行”提供审计保障》中提到,审计机关要做实研究型审计,全力当好“智囊团”。一要把宏观层面与审计层面结合起来。既要深入研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措施等与审计有关的要求,又要立足项目、资金全面研究具体审计对象,研究同类型事项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二要把“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贯通起来。既要正向研究立项、实施审计,又要反向剖析原因、提出建议,做到一条主线双向贯通、首尾循环、正反可逆。
在实践方面,研究型审计项目层出不穷,硕果累累。2022年,省审计厅组织厅本级及7个市县审计局对11个山区县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利用前期调研和政策研究成果,深入研判山区县高质量发展中可能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潜在风险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中容易出现的共性问题等,编制全省同步审计工作方案,围绕“怎么审”明确审计目标、重点内容、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设计涵盖重大项目招引、村集体经济发展、城乡交通设施建设等重点内容的10张表格,要求每个同步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填报,以便分类汇总全省审计成果。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250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为载体,把调查研究摆在首位,项目计划时间安排“三二一”布局(前期调查、现场实施、后期复盘工作时间3:2:1)。项目前期谋划历时三个月,先后走访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科技、大数据等相关职能部门,并赴部分项目单位实地调研,着手研究政策措施、业务流程、资金安排、执行路径等,带着政策找准审计切入点,预判分阶段任务、难点堵点痛点、预期成果等重点内容,项目成果突出,成效显著。
(二)浙江审计进一步做实研究型审计的相关建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高标准做好研究型审计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浙江审计在开展研究型审计工作方面虽有一些探索,但仍存在研究型审计落实机制不够健全、开展研究型审计环境氛围不够浓厚、研究型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不足之处。浙江审计应继续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改革前沿,把推进审计工作与研究工作有机结合,稳步提升浙江研究型审计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研究型审计落实机制,用制度机制扭转观念、树立新思维。健全完善审计对象资料库。完善审计对象资料库是推进研究型审计的基础性工作,要把研究成果融入进去,定期收集整理、归纳分析、更新入库。建好审计项目库有利于加强项目储备,推动滚动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健全审计项目后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审计项目质量评价标准,将是否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对象有整体性系统性研判、是否及时关注党中央关注的重大问题、是否关注改革领域热点问题和行业前沿问题等作为评判审计项目质量的标准,总结项目成功经验,同时改进项目不足之处,不断补充完善,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二是进一步强化开展研究型审计环境建设,营造人人向学、个个钻研的良好氛围。一方面,要树立鲜明导向。学习是研究的基础,各处室负责人应切实提高认识,带头学习,带头研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既要注重个人自学,也要加强集体学习,利用讲堂、论坛等学习平台,有计划有重点开展业务学习。另一方面,审计机关可以改进机关内部考核办法,健全研究型审计的激励约束机制。在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基础之上,突出研究型审计的质性要求,关注审计人员是否关注行业前沿、民生热点、社会痛点,审计建议是否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针对性等。
三是进一步强化研究型审计队伍建设,全面夯实研究型审计人才保障。一方面,要以审计实践为第一跑道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可通过审前调研、审中取证、审后整改等各环节的锻炼,强化审计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提升政策分析能力和理论研究水平。另一方面,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和理论培训。通过总结开发研究型审计案例,将以往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吸收到审计业务数据规划、审计法规向导、审计指南等技术方法中去,进一步推广借鉴,提高审计人员的研究业务和理论水平。
(作者单位:省审计科研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