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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教育均衡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3-03-0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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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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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教育均衡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 陈庆忠 章晓燕 丁 艳
教育均衡化建设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2022年3月至5月,省审计厅对省本级及6个设区市、16个县(市、区)组织开展教育均衡化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深入调查全省教育均衡化建设现状和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全省教育均衡化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要求,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根据“两个高水平”建设总体部署,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提高学校“双减”工作水平,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省教育厅2018年出台高中招生改革文件,提出优质高中的初升高60%以上名额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方案;2021年开始实施的优质高中名额分配生政策,从体制机制上推动各初中学校均衡化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跨区域教共体建设,支援山区26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2022年,在教育结对帮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投入扩容、加强人才引育4个方面支援山区26县,结对500对,积极组建跨地区教共体,促进优质教育共享共惠。
三是全面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加快推动教育全域优质均衡。2019年,宁波市江北区、海盐县成为全国最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2020年,我省构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态监测与督导评估平台,实现各地优质均衡指标动态监测;2021年,我省积极推动各地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认定工作,为推动我省教育全域优质均衡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资金投入及规范使用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主要依靠政府财政经费拨款,资金投入渠道较为单一。部分地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不够清晰合理,未及时明确政府、社会、家庭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责任;部分地区在经费管理上不够科学规范,存在教育经费少拨付和多补助、财政专项资金闲置浪费的情况,未最大限度发挥教育经费对教育均衡化建设的支撑作用。
(二)校区建设与资源布局的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验收的学校仍存在基本建设、招生规模等未达标准的情况,标准化建设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地区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城区中小学受生源剧增、招生规模扩大等因素影响,出现学生总数、班额、生均用地面积等指标超标问题,造成“城里挤、乡里空”等现象,阻碍了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三)教师培训和师资流动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未建立健全常态化教师培训管理机制,未将教师的培训管理作为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有效途径,存在专任教师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完成规定学时培训要求等问题;部分地区存在共建型教共体核心学校未按规定派教师到成员校任教现象,流动人数比例失调,既不利于盘活教师资源,也不利于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四)教育优质均衡的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地。在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执行方面,部分地区存在未及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课后服务管理不够规范、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在招生政策制定及执行方面,部分地区存在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生政策执行、学籍管理、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办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
三、对策建议
(一)优化教育均衡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以推动教育均衡、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统筹地区、城乡、学校的教育资源,加强全面规划和宏观调控,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尤其是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完善制度保障。
(二)全面落实均衡化发展的规定要求。建议各市县政府、学校等相关主体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做到教育资源硬件与软件齐抓,教育成效数量与质量并重。特别是做好教育经费的规划布局,提高资源投入绩效,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招生和学籍管理及国际课程班等制度规定,全面落实责任,推动突出问题整改。
(三)严格督导基层学校均衡化建设发展。建议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督导评估,特别是对教育均衡化建设中的重大改革、重要项目、重点问题等内容进行有效评估;加强对各基层学校均衡化发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基层学校积极落实教共体建设、教师流动轮岗执行、双减课后服务等政策,辅导基层学校规范财务收支、防范风险,切实把推进教育均衡化建设的重要工作落到实处、惠及全民。
(作者单位:陈庆忠系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章晓燕系省厅教科处处长;丁艳系省审计科研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