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评选2023至2024年度优秀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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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审计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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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审计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广大审计干部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总结提炼先进经验,促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助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在全省审计系统及有关单位开展20232024年度优秀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须是202371日至2024630日期间,我省审计理论与实务工作者撰写的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发表和未发表的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论文应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围绕促进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针对审计理论和实务、审计对象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进行深度思考,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论证充分。

(二)参评调研文章应重点围绕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旨在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审计实务提供工作思路,调查深入、研究透彻、直指本质。

三、作品推荐

(一)单位推荐。本次评选均由单位(处室)统一推荐,各单位(处室)应对作品的原创性进行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不良现象。

(二)统一上报。各设区市审计学会负责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审计局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后择优上报。每个设区市审计学会上报论文不超过10调研文章不超过8篇;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上报的论文和调研文章合计不超过3篇。同一作者(第一作者)被推荐的参评作品不超过2篇。

四、申报要求

(一)内容要求。参评作品应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论文如已发表,请将刊发作品的扫描件一并提供。论文成果如已转化为制度、方案等,请将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一并提供。

(二)格式要求。参评作品只需报送电子稿,标题用3号“黑体”字体,正文用4号“仿宋_GB2312”字体。电子稿中请勿出现单位名和作者名,并以(XX序号标题)命名,如(杭州01XX审计的实践与思考),已发表作品的扫描件、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也以此方式命名。

(三)汇总要求。各汇总上报单位需填写登记表(见附件),上报的文件夹请以“XX市评优”命名,该文件夹中再包含“登记表”“XX市评优论文”“XX市评优调研文章”“XX市已发表作品扫描件”“XX市成果转化证明材料”5项内容。

(四)时间要求。请各汇总上报单位于1020日前,将参评作品和登记表等电子稿发送至省审计学会秘书处,邮件标题请注明“XX市评优”。

(五)作品查重要求。各报送单位需严肃学术学风,对参评作品进行统一查重。每篇参评作品重复率需在20%以下(一般采用中国知网等学术资料共享网络平台进行查重,作者本人已发表的部分不计入重复率)。重复率超过20%的作品将取消本年参评资格,重复率超过40%的作品作者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五、联系方式

省审计学会秘书处联系人:李翠;

联系电话:0571-87051803

内网邮箱:licui@zjaudit.gov.cn(系统内请统一发内网邮箱);

外网邮箱:zjssjxh@163.com

附件:1.20232024年度优秀审计论文推荐登记表

2.20232024年度优秀调研文章推荐登记表


 

 2023至2024年度优秀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推荐登记表.xls

 

浙江省审计厅

2024108